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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江夏至梁子湖段总监办中心试验室NLHSYS-1(HBSJ-202505GL-045002001)招标公告

武汉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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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江夏至梁子湖段总监办中心试验室NLHSYS-1(HBSJ-202505GL-045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5GL-045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江夏至梁子湖段已由交通运输部《关于 G9906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江夏至梁子湖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5]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交投南六环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武汉交投南六环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起于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道三门张村附近,接在建的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路线自西向东经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道、湖泗街道、舒安街道,黄石市大冶市金牛镇,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太和镇,止于太和镇谢埠村附近,接已建成的鄂咸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36公里。同步建设涂家垴互通连接线约3公里。本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涂家垴互通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2米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设置山坡南、湖泗、舒安、涂家垴、太和南(枢纽)5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检测范围为全线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不含房建工程的主体工程以及涉铁段落的桥涵工程。但房建工程中的场坪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包含在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检测范围内)。工作内容:本次招标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要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规范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 (2)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建立和管理全线试验检测体系; (3)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对本项目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包括桩基础完整性检测及钢结构原材及无损检测); (4)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 (5)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对超过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资质范围的外委试验检测工作进行见证及管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NLHSYS-1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885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414700.0 万元。

2.3其他:服务期限: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施工准备阶段预计为2个月(60日历天),施工期的服务期预计为36个月(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期24个月(730日历天)。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总监办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包括作为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监理单位(包括作为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因本项目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在本阶段同时启动公开招标,正在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包括作为作为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6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交投南六环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街道新建村新建正街188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A座26楼

邮编:

430000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朱波

电话:

027-87715200

电话:

027-8771520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6月24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NLHSYS-1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仍有效,若“试验检测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截图证明“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本招标文件中试验检测工作指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机构(或单位)指质量检测机构(或单位)。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投标人填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NLHSYS-1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填写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最低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NLHSYS-1

中心试验室主任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 1 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等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料。

3、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9月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投标人填写的“主要人员简历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NLHSYS-1

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营业额均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NLHSYS-1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2021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评价结果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投标人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查询的本单位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网页截图。

2、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六) 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人名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5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3)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不一致;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5)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服务费低于投标总报价(不含暂列金额)的5%。

6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7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

营业执照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无效

9

资质条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仍有效,若“试验检测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截图证明“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本招标文件中试验检测工作指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机构(或单位)指质量检测机构(或单位)。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0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1

主要人员

1、中心试验室主任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职称;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职称;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等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料。

(3)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9月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2

财务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营业额均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3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评价结果未被列为D级;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按联合惩戒要求未禁止参与招投标。

(8)投标人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查询的本单位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网页截图。

(9)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注:投标人信誉情况以《信誉情况承诺函》承诺为准,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格式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属于重大偏差。

14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5

服务期限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未填报服务期限或填报的服务期限低于“1885日历天”

16

质量标准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质量标准或填报的质量标准低于“检测工作符合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检测合同有相关要求”

17

安全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目标低于“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18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0)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包括作为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监理单位(包括作为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1)正在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包括作为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投标。

19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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