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元通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及补充:
序号 | 招标文件变更前 | 招标文件变更后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7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投资额3亿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7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投资额3亿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三、合同价款 1、勘察费用及支付方式 1.2勘察费用支付方式:承包人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后,双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项目开工令发出、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该开工工程对应的勘察费结算价的70%(未开工部分的勘察费不予支付,待工程开工后再行支付),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开工工程对应的工程勘察结算价的97%;本项目完成审计结算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勘察费结算价的100%。发包人每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请款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三、合同价款 1、勘察费用及支付方式 1.2勘察费用支付方式:承包人提交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初步勘察成果后,双方按实际完成的初步勘察工作量进行结算,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至不超过初步勘察结算金额的10%;项目开工令发出、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该开工工程对应的勘察费结算价的70%(未开工部分的勘察费不予支付,待工程开工后再行支付),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开工工程对应的工程勘察结算价的97%;本项目完成审计结算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勘察费结算价的100%。发包人每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请款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
3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三、合同价款 2设计费用 2.1设计费用暂定(中标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含增值税 %;最终按概算批复的所有工程的工程费总额(总额指本项目所有项目的设计概算汇总计算之后的总金额)作为计费额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标准收费(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方案及初设收费占比 %)*×[1- %(中标下浮比例)]进行结算且最高不超过合同暂定价。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三、合同价款2设计费用 2.1设计费用暂定(中标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含增值税 %;最终按概算批复的所有工程的工程费总额(总额指本项目所有项目的设计概算汇总计算之后的总金额)作为计费额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标准收费(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4,方案及初设收费占比50%)*×[1- %(中标下浮比例)]进行结算且最高不超过合同暂定价。 |
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三、合同价款 2设计费用 2.2设计费用支付方式:所有项目的设计概算评审完成后,双方根据前款约定办理结算,在项目开工令发出、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该开工工程对应的设计费的100%(未开工部分的设计费不予支付,待工程施工开工后再行支付)。发包人每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请款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开工工程对应的设计=项目设计费结算总价×(该开工工程概算金额÷概算批复的所有工程的工程费总额)。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三、合同价款 2设计费用 2.2设计费用支付方式:所有项目的设计概算评审完成后,双方根据前款约定办理结算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至不超过设计费结算金额的10%;在项目开工令发出、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该开工工程对应的设计费的100%(未开工部分的设计费不予支付,待工程施工开工后再行支付)。发包人每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请款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开工工程对应的设计=项目设计费结算总价×(该开工工程概算金额÷概算批复的所有工程的工程费总额)。 |
5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三、合同价款 3、工程测量费用及支付方式 3.2工程测量费用支付方式:承包人提交审查合格的工程测量成果后,双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项目开工令发出、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该开工工程对应的工程测量费结算价的70%(未开工部分的工程测量费不予支付,待工程开工后再行支付),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开工工程对应的工程工程测量结算价的97%;本项目完成审计结算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测量费结算价的100%。发包人每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请款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三、合同价款 3、工程测量费用及支付方式 3.2工程测量费用支付方式:承包人提交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测量成果后,双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至不超过结算金额的10%;项目开工令发出、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该开工工程对应的工程测量费结算价的70%(未开工部分的工程测量费不予支付,待工程开工后再行支付),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开工工程对应的工程工程测量结算价的97%;本项目完成审计结算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测量费结算价的100%。发包人每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请款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
6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四、勘察和设计人员配置 (一)勘察和设计人员配置组成表 注:(1)以上人员应附相关注册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身份证的扫描件(所附证件材料限相关注册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身份证)。 其它注内容不变。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四、勘察和设计人员配置 (一)勘察和设计人员配置组成表 注:(1)以上人员应附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所要求的的证书证件,(所附证件材料限相关注册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身份证)。 其它注内容不变。 |
招标人:成都天府粮仓农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节能德信工程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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