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集团待功高速等70条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交投集团待功高速等70条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4bdf5c3e-122f-40ec-9896-c2abd6e06317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4bdf5c3e-122f-40ec-9896-c2abd6e06317 | ||
建设规模: | 21364.04万元4bdf5c3e-122f-40ec-9896-c2abd6e06317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13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0871-65305672)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省本级”)(网址:https://***/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云南交投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工 |
办公电话: | 0871-64885307 |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任玉芳 |
办公电话: | 0871-64885057 | 移动电话: | 13529070581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000202500347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交投集团待功高速等70条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18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04 09:00 |
开标地点: | 二楼网上开标室8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1364.0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待功高速等70条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1)勘察部分:对本建设项目范围内需要勘察的光伏车棚基础等进行地质勘察,满足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2)设计部分:①为本项目提供房屋结构荷载论证、承载力复核、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并配合送审工作(按评审意见修改设计)、并网接入系统方案编制;②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有关的报批、审批及报验手续,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设计现场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配合竣工图的编制等工作。 (3)施工部分:负责办理发改备案,根据施工图设计、并网接入方案组织施工、设施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负责缺陷责任修复、竣工图及竣工档案编制、供电局验收、并网接入、调度及供电,并承担所有相关工作。施工内容必须满足行业规范及南方电网、业主及属地具有验收权限的单位或部门的要求。 ①负责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汇流箱、并网箱、支架、智能通讯设备、钢结构等;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管理等工作;②所有工程施工及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及试验和试运行,配套设施、附属工程的施工,必要的安全设施、防护围栏、防排水、照明等工程及原有配电室、电缆沟等必要改造工程,原有屋顶、地面停车场等必要的加固、除锈、防水等处理;③负责组织消防验收、电站并网等专项验收(如属地供电部门验收、防雷验收等,如有)及相关手续办理,负责组织工程各类政府专项验收,配合生产移交,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等;④缺陷责任期内质量问题的消除、工程验收、移交、培训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资料汇总、归档等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并满足招标人所需的工作要求及相关资料提供。 (2)本章“3.2资质要求”中勘察资质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资质为准,设计资质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资质为准,施工资质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资质为准。 (3)本章“3.3业绩要求”中勘察业绩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业绩为准,设计业绩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业绩为准,施工业绩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业绩为准。 (4)本章“3.4主要人员要求”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人员,勘察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人员。 (5)本章3.1、3.5、3.6款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资质为准);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资质为准)。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安全负责人(1人):持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4)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5)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业绩为准); (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或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业绩为准); (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或光伏项目的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业绩为准)。 注: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独立承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可分别计算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 |
其他: | 1.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内;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曾因服务期不能实现履约等原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者相关业务禁入的记录; (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纠纷; (5)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或其链接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名单; (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不作要求)。 注:(1)~(7)款投标人提供信誉情况说明;(8)、(9)款信誉查询截图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不需提供。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 2.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提供承诺); (2)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例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一年内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材料); (3)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次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月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投标人为事业法人的不要求提供利润表。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财务最低要求。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1-04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