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7月08日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7月09日
项目编号:44B9202500020项目名称:中京光电天津厂房2025年度常法服务采购采购单位:中广核京师光电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项目类别:服务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采购方式:直接采购采用直接采购原因: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资格条件:1、高级合伙人律师(即本项目总负责人,负责落实具体法律工作的律师)须具有十五年以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工作经验,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过与本项目工作范围相同或类似的法律服务。精通企业国有资产法、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上市公司法律实务,熟悉核技术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能够调配该所在中国境内具有对应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对所领导的业务小组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质量控制及监督,并应甲方要求参与特别重大的法律问题、重要法律文件的审核、决策,以保证前述重大法律问题的解决及重要法律文件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及甲方利益要求。 2、乙方指定的主办律师,须具备十年以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本项目范围内的工作。具体负责相关法律服务的实施和主要法律问题的解决,负责起草或审核重要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与监管部门的沟通等事项,以保证法律问题的解决及法律文件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及甲方利益。
注:此成交结果公示非最终承诺,采购人有权根据内外部投诉异议情况终止或调整结果。
成交供应商 成交报价 供应商资质情况 北京中银(天津)律师事务所 RMB:58000.00 1、高级合伙人律师(即本项目总负责人,负责落实具体法律工作的律师)须具有十五年以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工作经验,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过与本项目工作范围相同或类似的法律服务。精通企业国有资产法、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上市公司法律实务,熟悉核技术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能够调配该所在中国境内具有对应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对所领导的业务小组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质量控制及监督,并应甲方要求参与特别重大的法律问题、重要法律文件的审核、决策,以保证前述重大法律问题的解决及重要法律文件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及甲方利益要求。2、乙方指定的主办律师,须具备十年以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本项目范围内的工作。具体负责相关法律服务的实施和主要法律问题的解决,负责起草或审核重要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与监管部门的沟通等事项,以保证法律问题的解决及法律文件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及甲方利益。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线提出,超期或线下提出将不予受理。异议提出方式如下: 登陆ECP,进入异议管理模块,选定异议项目,填写异议表单,上传签字盖章版异议函,提交。
采购联系人:张旭采购联系人电话:15122543688采购联系人电子邮件:95387641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