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原县城区路网优化项目一期工程(县城区断头路连通工程)已由
阳原县行政审批局以
阳行审建〔2026〕218号核准,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阳原县城区路网优化项目一期工程(县城区断头路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阳数政批〔2026〕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821.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674.28万元,建设规模:道路工程、雨污管网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1)安阳街西延建设项目(祥丰瑞园大门西侧-文轩小区东墙):本项目车行道2650.27平方米,人行道485.38平方米,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并对路面进行标线,绿化带两侧铺设大理石侧缘石长432.44米,人行道外侧采用花岗岩路缘石长197.08米;两侧布置DN600的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道全180.50米,DN300雨水支管长4.60米,配套建设雨水口及雨水检查井;DN400的HDPE双壁波纹污水管道全长180.50米,DN300污水管道4.00米,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安装路灯8盏;绿化带种植行道树国槐42.00棵;绿化带576.00平方米用于种植侧柏;敷设弱电管线87.00米。(2)华西北路建设项目(顺圣街-安阳街西延):本项目车行道4034.43平方米,人行道1201.25平方米,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并对车行道进行标线,绿化带两侧铺设大理石侧缘石长789.21米,人行道外侧采用花岗岩路缘石长412.87米;两侧布置DN600的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道415.50米,DN300雨水支管长135.40米,配套建设雨水口及雨水检查井;DN400的HDPE双壁波纹污水管道全长419.50米,DN300污水管道10.00米,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两侧安装路灯12盏;绿化带种植行道树国槐76.00棵;绿化带1086.00平方米用于种植侧柏;敷设弱电管线186.00米,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安阳街及华西北路。 2.2 招标范围:
阳原县城区路网优化项目一期工程(县城区断头路连通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及保修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44.827558万元。计划工期:26日历天。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河北省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其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他: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5)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6)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仅限于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资质。企业资质情况和状态:如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企业资质,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显示情况和状态为准;如为其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资质核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官网网站”上的显示情况和状态为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项目经理需提供2026年01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09 10:00:00:00至
2026-10-14 17:3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2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2.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4.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操作咨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咨询电话:400-616-6620。5.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6.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向张家口冀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人:张宇霞/王海军,联系电话:0313-7319000/0313-7383912。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0313-7383949、0313-7383907 电子邮箱:
zjjzbb2025@[链接]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阳原县城区路网优化项目一期工程(县城区断头路连通工程) 无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冀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西城镇马王庙街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怡宁佳苑司法楼1号楼丁单元101 |
| 邮编: | 075800 | 邮编: | 075800 |
| 联系人: | 王海军 | 项目负责人: | 张宇霞 |
| 电话: | 0313-7383912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3-731900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s7383912@[链接] | 电子邮件: | zjkjbzbdlyxgs@[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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