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生活配套区回迁安置项目(二期)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100G251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生活配套区回迁安置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新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生活配套区回迁安置项目(二期)监理。
2.2建设地点:道里区临空第三大道、太安路、临空第四大道。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6239.42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10日,总工期:31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1310300.00元。
2.9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结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并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0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上发布。
9.其他
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公布的结果为准。
9.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9.5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6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7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8 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8001/jgweb/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新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榆北二路11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1825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雅图水岸8号门S7-6商服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18869969062
电子邮箱:hljyzgczx202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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