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2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304号 | |
项目名称 | 泾县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监理服务项目(琴溪镇、泾川镇片区)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6040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忠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升平街道中鼎景苑小区35栋商业103号 | |
投标报价(费率):0.91% | |
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止(约9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4.31分 | |
项目总监:盛宗田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3400312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广德经济开发区L-3安置区三期Ⅲ标段项目施工监理 2、金峰崇文府 | |
项目总监业绩:广德经开区祠山岗城市更新-祠山岗邻里中心住房项目 | |
其他: 1、广德市桃州一小东校区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获得2024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 2、广德市2022-05号地块(综合商务中心)项目-S1办公楼、S1办公楼(裙房)被评为2026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名扬宇恒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716室 | |
投标报价(费率):0.91% | |
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止(约9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4.31分 | |
项目总监:刘昌华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5100854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香城教育培训基地项目 2、成都天府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小学项目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电科新苑安置小区工程 | |
其他: 1、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四川航空基地工程项目飞行保障用房工程获得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2、营山县人民医院迁建及康复养老中心建设项目获得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 5 号四楼(联合体牵头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1栋14楼1401号、1402号、1403号、1404号、1405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91% | |
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止(约9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4.15分 | |
项目总监:车勇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3400667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城投公园里EPC项目监理 2、宜宾国际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 |
施工负责人业绩:绩溪县吴家山安置区三期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 | |
其他: 1、绩溪县2024年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项目获2026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 2、绩溪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建设项目获2025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63-550102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明星,联系电话:0563-2655626/15956365959。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1209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1).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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