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自然资告字〔2025〕59号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拍卖出让2025G-34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宗地号 | 位置 | 出让面积(M2、亩)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用途 | 行业 类型 | 规划条件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2025G-344 | 重庆路以东、徐州路以北 | 100352.2 (150.53) | 50 | 工业用地 | 模具制造业 | 容积率≥1.0 建筑系数≥45% 绿地率≤15%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350 |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3. 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人民币
编号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付款方式 |
2025G-344 | 5269 | 5269 | 1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付清。 |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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