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重)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重)457d742a-a35b-470b-bb85-467f615ba7e5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457d742a-a35b-470b-bb85-467f615ba7e5 | ||
| 建设规模: | 新建一座旱季污水处理量为40万立方米/天,雨季最大设计流量60万立方米/天的全地下式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主体工艺方案:改进型SBR生物池+反硝化深床砂滤池+气浮池+深床砂滤池)以及配套管线约11590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457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162平方米457d742a-a35b-470b-bb85-467f615ba7e5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1-24 16: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纪检组(0871-64613017)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 经办人: | 万玉坤 |
| 办公电话: | 1335465501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万玉坤 |
| 办公电话: | 13354655011 | 移动电话: | 13354655011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500224001001 |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重)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2-0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16 09:00 |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2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301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为选定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授予特许经营权按规定的运作模式实施。由于本项目为特许经营者重新选择项目,在项目启动重新招标工作前,原项目公司已完成部分土建工程建设工作及部分材料机电设备定制生产等,选定特许经营者需承继政府前期已开展工作、原项目公司已实施工程、工程建设其他配套投入的建设和服务合同、建设期贷款利息等,并根据政府方审定结果按照约定时间节点支付相应价款,按规定的运作模式实施。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位于宝丰半岛,北临环湖东路、西临老宝象河、东临新宝象河、南临湖滨生态红线,项目用地面积20.70ha(310.5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类似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为2022年后成立单位,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若成立不足1年,提供成立之后的加盖公章单位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投标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25.01亿元,以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有效授信额度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证明或存款证明材料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可累加,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可累加); 4.信誉要求: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有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承诺); (3)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对于严重失信主体: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5.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本项目属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范围内项目,民营企业应当参与,且民营企业(符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第十八条规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按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书)。 6.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2-16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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