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YZB-2025-00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榆林市第十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米、面、油);
(002)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蔬菜、水果、豆制品类);
(003)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肉类);
(004)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调味品、干货类);
(005)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奶类);
(006)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蛋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米、面、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任意税种);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002)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蔬菜、水果、豆制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任意税种);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003)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任意税种);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004)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调味品、干货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任意税种);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005)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奶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任意税种);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006)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蛋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任意税种);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8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其它类采购交易系统〗登录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携带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陕西省榆林市常乐路阳光世纪家园B座4单元201室陕西广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锁的投标人可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29-88661267、029-88661241)或榆林市市民大厦 3 楼(咨询电话:0912-3452148)等进行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9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榆林市阳光世纪家园B栋4单元2楼2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9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阳光世纪家园B栋4单元2楼201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xggzyjy.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 媒介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教育局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林市第十中学
地 址:榆林市榆阳区解放上巷20号
联系人:李志群
电话:0912-3288604
电子邮件:6646551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广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阳光世纪家园 B 栋 4 单元 2 楼
联 系 人:李乐基
电 话:18829503618
电子邮件:104422793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