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烟自然资规告字〔2025〕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烟台市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s://***/)公开挂牌出让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人民币)
宗地 序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约)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规划建筑面积(约) | 出让 年限 | 出让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烟J[2025] 2007号烟大示范段1号宗地 |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 1170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文化用地 | <0.53且>0.5 | 规划建筑面积612平方米,含商业194.39平方米、文化设施417.61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文化用地50年 | 266 | 266 |
烟J[2025] 2008号烟大示范段2号宗地 |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 148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 | <0.49且>0.4 | 规划建筑面积72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85 | 85 |
烟J[2025] 2009号烟大示范段3号宗地 |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 148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 | <0.49且>0.4 | 规划建筑面积72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85 | 85 |
烟J[2025] 2010号烟大示范段4号宗地 |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 148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 | <0.49且>0.4 | 规划建筑面积72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85 | 85 |
烟J[2025] 2011号烟大示范段5号宗地 |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 856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0.57且>0.5 | 规划建筑面积486平方米,含商业418.4平方米,公用设施67.6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其他公用设施用地50年 | 431 | 431 |
烟J[2025] 2012号烟大示范段6号宗地 |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 610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 | <0.54且>0.5 | 规划建筑面积328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351 | 351 |
烟J[2025] 2013号烟大示范段7号宗地 |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 338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0.46且>0.4 | 规划建筑面积155平方米,含商业74.5平方米,公用设施80.5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其他公用设施用地50年 | 105 | 105 |
烟J[2025] 2014号烟大示范段8号宗地 |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 1392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0.69且>0.6 | 规划建筑面积959平方米,含商业398.21平方米,公用设施560.79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其他公用设施用地50年 | 385 | 385 |
烟J[2025] 2015号烟大示范段9号宗地 |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 877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1.3且>1.2 | 规划建筑面积1135平方米,含商业908平方米,公用设施227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其他公用设施用地50年 | 555 | 555 |
烟J[2025] 2016号烟大示范段10号宗地 |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 258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0.75且>0.7 | 规划建筑面积193平方米,含商业39平方米,公用设施154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其他公用设施用地50年 | 45 | 45 |
烟J[2025] 2017号烟大示范段11号宗地 | 位于莱山区滨海中路两侧、泉韵南路以南,烟台大学东侧 | 846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0.64且>0.6 | 规划建筑面积541平方米,含商业350.4平方米,公用设施190.6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其他公用设施用地50年 | 335 | 335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限制的除外),均可按《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的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申请参加竞买。本批次出让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参与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竞买。
三、公告期、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期限、挂牌出让期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期为: 2025年12月 28日9时至2026年1月17日9时。
(二)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17日9时至2026年1月25日10时前登录烟台市土地市场网,提交竞买申请并通过系统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通过网银或电汇缴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 1月25日10时(以烟台市土地市场网服务器时间为准)。申请人须以办理CA数字证书的名称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帐号由系统自动生成)。逾期,烟台市土地市场网将自动停止受理申请(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保证金缴纳时间适当提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期为:
2026年1月17日9时至 2026年1月27日10时。
四、资格审查
依据《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网上挂牌交易期结束后,进入网上挂牌出让审查期,审查期不超过3个工作日(详见竞买须知)。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月25日期间,登陆烟台市土地市场网,在首页的“‘土地市场’→‘土地出让’”栏中点击意向地块,对意向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进行查询或下载(包括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土地使用条件及要求、相关图件、相关附件等)。
六、其他事项
本次出让公告若内容发生变更的,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自变更公告之日起,相应顺延。
七、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
电 话:0535-6713233
网 址: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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