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昆高速唐县服务区等21座LNG加气站项目(第一批4座站)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昆高速唐县服务区等21座LNG加气站项目(第一批4座站)监理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建设京昆高速唐县服务区等21座LNG加气站的意见》冀交函规【2023】41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中海冀交(河北)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70%,银行贷款30%,招标人为 中海冀交(河北)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京昆高速唐县服务区北区、保阜高速曲阳服务区南区、衡德高速衡水服务区两区 2.1.2 建设规模: 在京昆高速唐县服务区北区、保阜高速曲阳服务区南区、衡德高速衡水服务区两区分别各建1座(共4座)LNG三级箱式加气站。单座LNG加气站主要包括:箱式LNG加气橇装设备1套,设备内包括1台LNG储罐、1台增压器、1台EAG加热器、1套LNG潜液泵及2台LNG加气机等;新建站房1座;设视频监控、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等系统;修复施工过程中破损的地面,增加相应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2.1.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电气仪表工程、调试、试运行,地面辅助工程及其项目配套水、电、运输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1.2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和1项油气合建站或加气站项目或燃气工程监理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4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油气合建站或加气站项目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本项的资格条件。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6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具备住房和城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1%E7%BB%8F%E8%90%A5%EF%BC%88%E6%B4%BB%E5%8A%A8%EF%BC%89%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6%9F%A5%E8%AF%A2%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3%80%81%E5%AE%89%E5%85%A8%E7%94%9F%E4%BA%A7%E4%B8%A5%E9%87%8D%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F%BC%88%E6%B3%95%E4%BA%BA%EF%BC%89%EF%BC%88%E5%9D%87%E4%B8%8D%E5%90%AB%E5%88%86%E5%85%AC%E5%8F%B8%EF%BC%89%E5%8F%8A%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http%EF%BC%9A//www.gsxt.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F%BC%88%E9%BB%91%E5%90%8D%E5%8D%95%EF%BC%89%E4%BF%A1%E6%81%AF%EF%BC%88%E4%B8%8D%E5%90%AB%E5%88%86%E5%85%AC%E5%8F%B8%EF%BC%89%E7%9A%84%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本招标公告3.1款资格要求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5 09:00至2025-12-31 17:3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ggfwpt/%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1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参加线上开标,并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提出,招标代理联系人:鲍金丽、张娜,电话:0311-8968116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66726995、0311-66726997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京昆高速唐县服务区等21座LNG加气站项目(第一批4座站)监理 | 无 | 0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航空大厦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1-906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91 |
| 联系人: | 齐麟、赵茂松 | 联系人: | 鲍金丽 |
| 电话: | 0311-69027066 | 电话: | 0311-89681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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