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灯塔市看守所智慧监所信息化集成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081-00099
项目名称:灯塔市看守所智慧监所信息化集成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50000
最高限价(元):27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概述
按照公安部"智慧监管"建设要求与辽宁省公安厅智慧监所标准,以"智慧监管"建设为牵引,以监所安全为核心,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完成灯塔市看守所安防技防设施的系统性改造提升,建成"全面覆盖、深度互联、智能应用、安全可控"的新一代监所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实现以下总体目标:
一是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监室、禁闭室、放风场、监区通道、巡视通道、AB门、周界、讯问室、会见室、收押大厅、医务室、食堂、值班室、监控中心等全部纳入监控范围,重点部位录像保存不少于90天,图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二是实现进出管控生物化、精准化。监管通道、监区通道、AB门等关键出入口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杜绝冒用、代刷、尾随等管理漏洞;放风场等被监管人员活动区域采用符合监管要求的电控门禁,由值班民警集中控制。
三是实现智能分析实用化、常态化。依托智能分析平台,实现起身检测、攀高检测、区域入侵、人员滞留、打架斗殴、蒙头睡觉、离岗检测等监所特色行为分析,变"事后查证"为"事前预警、事中干预"。
四是实现系统集成一体化、联动化。实现视频监控、门禁、会见、报警、消防、晾衣架等系统的统一接入、统一管理处置能力。
五是实现基础支撑标准化、集约化。完成机房、供配电、网络、综合布线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改造,为各业务系统提供稳定可靠的运行环境,满足不低于十年的使用要求。
2.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八个子系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如下:
2.1.视频监控及大屏监视系统
1、建设覆盖全所的高清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前端摄像机、拾音器、视频传输网络、存储系统、视频管理平台、智能分析平台,以及配套的显示控制和客户端设备。
2、建设基于生物特征识别的智能门禁系统,包括监管通道人脸指纹一体机、监区通道门禁、AB门门禁、含门禁控制器、出门按钮以及门禁管理软件和与平台的对接集成。
3、在监控中心建设大屏展示系统,包括监所与拘留所55英寸LCD拼接单元、拼接控制器、视频解码矩阵、控制软件等,实现监控图像、报警信息、在押人员数据、勤务状态等信息的综合展示。
2.2.烟感、报警及电控门联动系统
建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警报器、输入/输出模块等,实现火灾的早期探测、报警和联动控制;放风场电控门等,含门禁控制器、读卡器、电控锁、出门按钮、紧急破玻按钮、门磁等前端设备,以及门禁管理软件。
2.3.会见对讲系统
建设数字化会见对讲系统,包括会见主机、监室对讲分机、会见室对讲分机、提讯对讲分机等,实现被监管人员与家属、律师、办案人员的规范化会见管理,以及值班民警与监室的双向对讲。
[链接]
建设IP电话系统、互联网网络系统、公安网网络系统,形成安防设备网、公安信息网相互隔离的物理承载基础,满足相关业务统一承载要求,并符合网络安全相关要求。
2.5.电教电视系统
建设监室电化教育系统,包括每监室1台教育终端、管理设备、管理系统等,实现教育内容的统一编排、定时播放、点播学习和学习记录统计。
2.6.吊扇、智能晾衣架系统
在监室建设智能吊扇系统,包括吊扇、智能控制模块,统一控制中心、实现吊扇分控与总控能统一控制。在放风场区域建设智能晾衣架系统,包括电动升降晾衣架、电机控制模块、限位保护装置等,消除被监管人员攀爬晾晒的安全隐患。
2.7.综合布线系统
建设覆盖全所的综合布线系统,包括工作区子系统、水平子系统、干线子系统、设备间子系统、管理子系统和建筑群子系统,光纤铺设、挖沟、机柜等。
2.8.配套基础设施安装调试及集成服务
包括监控中心机房装修(防静电地板、吊顶、墙面、照明)、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精密空调、防雷接地、气体灭火,以及桥架、管路、线缆敷设等配套工程。
2.9安装、调试服务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以公安部"智慧监管"建设要求与辽宁省公安厅智慧监所标准,以"智慧监管"建设为牵引,以监所安全为核心,完成本项目上述所需要的功能及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全部设备、服务、安装、调试、交付、质保期内服务的全部价格,除报价一览表报价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整体包含服务期限3年,包含功能建设、系统运维服务,其中功能建设部分须在合同签订后110日内完成全部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含残疾人福利企业及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3日23时59分至2026年10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灯塔市看守所
地 址: 灯塔市
联系方式:0419-8343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024-31332245
邮箱地址:lnysyzb@[链接]
开户行: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4 106 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嘉莹、张密
电 话:024-313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