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淮安市涟水县朱码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度淮安市涟水县朱码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以 《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苏农建〔2026〕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涟水县人民政府朱码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涟水县朱码街道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2026年度淮安市涟水县朱码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拟建高标准农田面积约0.4万亩,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所有土建工程(含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的范围及工程变更等内容,总投资 940 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026年度淮安市涟水县朱码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施工,涉及朱码街道谈陈村、嵇庄村,建设规模0.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500ZLB-125(拆建)谈陈泵站1座;350QZ-100G(拆建)韩庄泵站1座;350QZ-100G(新建)金城泵站1座;300QZ-70(新建)于庄泵站1座;300QZ-70(新建)嵇庄泵站1座;B=1.8m,b=0.5m,h=0.8m防渗斗渠19.938公里;4.0×2.0m渠桥50座;4.5×5m生产桥1座;Φ60cm×10m农门9座;Φ30cm×5m毛门34座;Φ60cm×6m涵洞8座;Φ80cm×6m涵洞23座;1.0×1.0×6m箱涵1座;DN200PE管放水口1座;3.0m宽机耕路(有路基)5.87公里。
2.4本项目合同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400万元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等,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三者缺一不可;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须符合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同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65周岁及以下,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⑥投标人近2年内(从本标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项目所在地行政处罚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⑦投标人近2年内(从本标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存在被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工程合同违约的情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日期文件为准)【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⑧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围标串标嫌疑已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的情形(以公安机关移送至淮安市农业农村局线索为准)【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说明:
1、投标人近2年内(从本标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存在被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工程合同违约的情形,审查发现投标人存在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项目所在地行政处罚或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违约的、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严重违约的,以及近2年内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拒绝其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当接受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化监管有关工作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6年 10 月 22 日至2026年 11月 11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农田土地”→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请招投标各方主体提前注册、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联系人:孙工,电话:4000511606;江苏数科CA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4006400333、4000251010。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 月12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 85%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 0.6,0.62,0.65 中的一个,K 取 0.97,0.98,0.99 中的一个;(α、K 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 时,K 不用抽取,直接按 1 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 时,K 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 85%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 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 K 作废,K 直接按 1 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820.93万元(含备用金)。
7.4分值构成:投标报价70分,施工组织设计24分,业绩、项目管理机构6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投标报价 | 70 | 1、在评标基准价97%(含)~100%(含)之间的得70分; 2、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每超过+l%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在评标基准价97%以下每超过-1%扣0.3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2.2.4(2) | 施工组织设计 | 24 | 1.施工组织设计总页数不得超过300页,超过300页的将否决其投标。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内容得分不低于该评审满分的60%,但缺少相应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
1 | 工场布置和临时设施设计合理 | 2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施工交通 | 2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施工交通方案与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渠道工程 | 3 | 渠道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泵站工程 | 3 | 泵站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道路工程 | 3 | 道路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机电设备工程 | 3 | 机电设备采购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2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具体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环境保护(含扬尘治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 2 | 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治理)可行得1分;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的0.5分;安全生产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2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资源配置计划 | 2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置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2.4(3) | 业绩、项目管理机构等 | 6 | 注:资格审查业绩可以参与评分标准要求的业绩得分。 |
1 | 项目经理业绩 | 3 | 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400万元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项目经理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三者缺一不可;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 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类似项目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等,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
2 | 项目管理 机构人员 | 3 | 1.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 2.拟任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包含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等专业,专业配备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注:上述人员证书不重复,且须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务合同,且在65周岁及以下,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水县人民政府朱码街道办事处
地址:涟水县安东北路16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061265260
监管部门: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涟水县涟城街道安东路17-7号
联系人:马科长
电话:0517-823804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学府名门小区西大门商铺17-15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19351773112
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