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GJL-GZ-2025-045
二、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545.31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技术要求 |
专业技术管理服务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详见《招标需求》内容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6月26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投标登记资料,请务必至少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报名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已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登记:
(1)《投标登记申请表》扫描件一式二份(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登记的可不提供);
(5)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登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投标登记资料扫描件,否则操作无法完成。
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请自行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当天9时30分至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何仙姑街8号直行100米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九、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何仙姑街8号直行100米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十一、本项目的相关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南沙交投(www.nscig.cn/)、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cgjl.com/)同步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招标人: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何仙姑街8号直行100米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10253944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联系人:欧阳工
联系电话:18027202402
传真:020-83564381
附件一:
投标登记申请表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地址 | 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
邮政编码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被授权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 |||
申请投标项目 | ||||
项目编号 | ||||
须提供的报名资料 |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③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可不提供); ④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 |||
投标承诺 | 我方承诺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本表1式2份,招标人、招标代理各执1份,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原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