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南广文化创新产业园项目(南广古镇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宜宾首城康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叙州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为:古镇打造、建设古镇酒店、民俗、哪吒文化遗址驿站等附属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6000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负责该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以及该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招采事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34.59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34.59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5-29 00:00至2025-06-03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5-29 00:00至2025-06-03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支付。支付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6%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人员必须是代理合同中拟定的人员,若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发现代理服务人员与代理合同中拟定人员不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并给予差评,并要求代理机构承担该次代理费用20%的违约金。 3、每项招标代理服务完成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移交全过程资料给招标人。(需汇编装订成册,纸质版3份;电子版U盘1份,内含全过程PDF版本电子档资料)。4.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施工,定标阶段需要代理机构负责到招标人工作地点组织定标全过程事宜,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并给予差评,并要求代理机构承担该次代理费用20%的违约金。5.本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后续可根据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 ||||||
联系人 | 游先生 | 联系电话 | 183833833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