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智慧农业农机装备制造示范基地项目三期(一) | 项目代码: | 2412-330382-04-01-633831 | |||||
招标人: | 名称:乐清市柳白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沿江大道500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158630701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金泰大厦8楼 联系人:林金豪 电话:13757797215 | |||||
标段(包)名称: | 智慧农业农机装备制造示范基地项目三期(一)监理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8041001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5)_____√3.3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的时间为准)单个合同新建总建筑面积在9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包含监理工作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业绩。注1: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业绩的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复制件、②与该业绩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或协议书)复制件,③相应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一种必须反映出房屋建筑项目特征、建筑面积等要素,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评分要素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注2: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完成的,投标人在该业绩中必须承担“单个合同新建总建筑面积在9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若上述①、②、③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的还需提供相应业绩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制件(证明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担单个合同新建总建筑面积在9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否则不予认可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4在_____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_____(A、B、C、D、E)等级及以上;□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6_____(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8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新建总建筑面积在9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_____。3.10_____。(三)其他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_____。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正展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3,506,666.00元 | 790天 | 无 | 林景深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33014983 | 无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浙江森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森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出生于1966年8月16日,年龄大于60周岁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情形(二)中第1条投标人的人员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经过质询程序,予以否决其投标文件。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投标人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正展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业绩名称:状元街道横街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工程(状元北单元A-15地块)监理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10-21至2026-10-26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评标时间: | 2026-10-20 10:0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二 | |||||
行政监督机构: | 乐清市住建局 | 电话: | 0577-62586277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1 15:29: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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