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5-011
二、项目名称:六安技师学院文印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万乘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中路222号
成交金额:壹拾陆万陆仟陆佰陆拾元整(1666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技师学院文印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为学院评价所、培训处、招就处、教务处、机电系等部门提供文印产品服务。 服务要求:培训材料、技能评价等级证书、教案本、实训室记录本、听课记录本、试卷袋、实训室记录本、实训报告、实习过程管理记录、教学学习材料、招生简章、招生彩页、招生登记表、入学通知书等材料的设计、排版、印制、胶装、送货,服务所涉及的纸、墨、胶、钉等材料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德志、何深勇、李新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66660.00元。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六安技师学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东路 181 号
联系方式:0564-335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0564-5150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5150913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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