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ASCG-2-F-G-2025-03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县横埂站供电设施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将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三、成交信息”中: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999号自由舱公寓1207室
成交金额:563300.00元”
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安徽红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界首市新阳路东段9号
成交金额:581800.10元”
(二)将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
工程类 |
名称:和县横埂站供电设施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和县横埂站供电设施工程,位于和县乌江镇,主要内容为新建10kV线路,路径总长1.611千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项目经理:刘敏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181894035) |
更正为:
工程类 |
名称:和县横埂站供电设施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和县横埂站供电设施工程,位于和县乌江镇,主要内容为新建10kV线路,路径总长1.611千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项目经理:王古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826251) |
(三)将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按照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8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3943.10元。”
更正为:
“按照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8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4072.60元。”
(四)将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八、其他补充事宜”中:
“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00分。”
更正为:
“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05分。”
更正时间:2025年7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成交人安徽国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现采购人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红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水利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文昌中路306号
联系方式:贺传港15855161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联系方式:0555-2499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幸运、陈大程
电话:0555-2499519
五、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