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包公资国交告字[2025]第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批准,白云鄂博矿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出让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产业准入类别 | 投资强度 | 出让起始价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 备注 | |
[2025] 9301 | 包头达茂旗零碳园区化工板块,东侧为华电项目、南侧为335国道、西侧为空地、北侧为洪海项目 | 净用地面积64844平方米(约97.27亩)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50年 | 大于等于0.6 | 建筑系数大于等于30% | 0 | 32米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大于1130万元/公顷 | 147元/平方米 | 477 | 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2025] 9302 | 白云鄂博矿区火车站北侧,东侧为矿山公园、南侧为铁路家属房、西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 | 净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约6亩) | 物流仓储用地 | 物流仓储用地10年 | 0.8 | 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 | 小于等于20% | 小于等于2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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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69元/平方米 | 26.6760 | 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编号[2025] 9301宗地:净用地拟采用“标准地”方式公开挂牌出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引进产业类别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依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本级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容积率≥0.6,投资强度>1130万元/公顷,亩均产值>240万元,税收>10万元;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18日
(二)网上申请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8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6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出让须知》。
(五)上传资料截止时间: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竞买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5:10时,挂牌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六)资格审核时间: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竞买申请材料。挂牌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5年11月24日17时前予以确认。
(七)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竞得人在竞买资格审查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与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三)竞买申请人应自行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出让须知》,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如因此产生法律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报价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竞买人不以竞买人的身份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