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噪声自动监测站数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616
二、项目名称:枣庄市噪声自动监测站数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
供应商名称: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兴贸一街7号院4号楼3层302室 |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61.2 万元 |
标包:B |
供应商名称:枣庄市国和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568号 |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50.75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
名称:枣庄市噪声自动监测站数据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枣庄市噪声自动监测站数据服务项目项主要目内容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对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维护,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包,标包A主要为高新区、山亭区、市中区共计6套噪声自动监测站提供数据服务;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B |
名称:枣庄市噪声自动监测站数据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枣庄市噪声自动监测站数据服务项目项主要目内容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对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维护,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包,标包B主要为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共计5套噪声自动监测站提供数据服务;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包:A 马焕青 吴鸿伟 李庆磊 标包:B 马焕青 吴鸿伟 李庆磊
标包:A 北京欧禄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3、86、66)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07、91.07、88.07) 联通(山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71.98、69.98、57.98) 枣庄百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1.16、75.16、62.16) 枣庄市国和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4.19、85.19、85.19)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66、71、47) 标包:B 北京欧禄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2、86、70) 联通(山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68.8、70.8、67.8) 枣庄百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9.16、75.16、65.16) 枣庄市国和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3.59、88.59、84.59)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63.81、68.81、49.8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即:按照成交金额的1.50%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并收取。
收费金额(单位:元):167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未中标情形
联通(山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较低。)
北京欧禄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较低。)
枣庄市国和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较低。)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较低。)
枣庄百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较低。)
联通(山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较低。)
北京欧禄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较低。)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较低。)
枣庄百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较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 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568号
联系方式: 0632-8683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远航未来城12号楼607室
联系方式:0632-5792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电 话:0632-5792777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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