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 5月30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77室,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297968324@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市政养护有限公司
4、联系人:赵敏铭/叶先生
5、联系电话:18457592723/13819585115
绍兴市上虞市政养护有限公司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 绍兴市上虞市政养护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采购及沥青道路养护维修项目(两年度)公示稿.doc(374.3 KB)
- 征求意见(1).doc(69.8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