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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塔城(国际)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墙体饰面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采购 2026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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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编号:CR15G2C-FJ-JD-QTSM-2026-001

一、采购条件

1.1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塔城(国际)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建设单位为塔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塔城(国际)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墙体饰面材料进行询价采购。

1.2本次采购物资计划供货开始时间为2026年9月26日,计划供货结束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塔城(国际)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塔城地区塔城市伊宁路和建新街交接口老客运站,建设总规模约1.8亿元。

2.2询价内容

本次计划对墙体饰面材料进行采购询价,询价内容如下:

墙体饰面材料询价报价表

编号:CR15G2C-FJ-TCJD-QTSM-2026-001

报价单位:

编号

包件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产品标准

备注

1

QTSM-001

建筑室内用腻子

吨

235.5

详情附件2报价单

2

QTSM-001

抹灰石膏

吨

483

详情附件2报价单

3

QTSM-001

抹面胶浆

吨

120

详情附件2报价单

合计:

报价注意事项:1、含税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税费、包装(含装车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费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2、未按规定操作或内容不全的报价单,将直接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3.1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满足现场需求。

3.2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提供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3.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报价人或代理的厂商必须有足够的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

3.6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企业风险要求: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8其他要求:报价人可以代理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但必须具有有效代理证明或长期合作证明。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四、报价说明

本次物资报价要求说明如下:

4.1计量方法:采用理论计量:现场清点数量验收;

4.2单价约定:采用固定价进行结算,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送货运费、包装(含装车费)、调试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费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4.3货款支付方式:有预付款,支付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4.4结算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收到甲方的订货函后,乙方将在20个工作日内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贵方要求/贵方原因事实上导致分批交货和/或安装,各批次货物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相应分批按比例结算。发票将在发货时开具。付款结算时,乙方必须持有相关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单据和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办理支付手续,经办人取得发票后,经查询无误后办理支付申请单后进行支付,如支付手续不全、乙方发票未提供或发票提供不符合要求,甲方将不予支付款项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4.5付款周期: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后180天内支付乙方货款的100%。

4.6结算金额:结算金额=实收数量*结算单价,实收数量以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为依据,不合格物资结算予以扣除。

4.7发票要求:采用一票制结算,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7报价有效期:30天。

五、报价文件要求

本次询价报价人须按照以下顺序提供报价文件和资质文件:

5.1物资报价表(以采购人提供的格式提供报价);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3报价人经过年审的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应按序扫描保存为PDF文件(文件命名为:XX有限公司报价文件.pdf),并连同《物资报价表》电子版(文件命名为:XX有限公司报价表电子版.xlsx)一同打包(压缩包文件命名为:XX有限公司报价文件.zip)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6.1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 9月23日12时00分。

6.2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应当在铁建云采平台(网址:[链接])免费注册 (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小鹿课堂”相关说明 )。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的“供应商子门户”,对拟报价物资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相关说明 )。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12时00分。

7.2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平台;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询价公告在铁建云链平台([链接])发布。

8.2本次询价内容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九、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塔城(国际)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部

联系人:巴顿

联系电话:17394851994

邮箱:2736626702@[链接]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伊宁路和建新街交接口老客运站工地。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塔城(国际)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部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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