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5-G1-000879-KW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国产实验检测试剂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请求澄清事项1:本项目2分标的第148项产品“腹泻病原体40重核酸检测预分装试剂盒(荧光PCR法)”,参数所列检测病原数量不足。 | 腹泻病原体40重核酸检测预分装试剂盒(荧光PCR法) | 答复:经对腹泻病原体40重核酸检测预分装试剂盒(荧光PCR法)用途进行研究,投标产品满足技术参数所列检测病原即可,“腹泻病原体40重”并非检测40种病原,无需在参数要求中写明需要的40种检测病原。 |
2 | 请求澄清事项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报价的评标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扣除只要求“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的,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并未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否“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提出要求。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的,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答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第九条、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中已写明“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才能按政策要求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南宁市金洲路18号
联系方式:0771-2521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方式:0771-2023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颖、郑辉海
电话:0771-2023875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