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及以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及以下电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安乐乡。
2.2项目规模:本期规模为1炉1机,装设1台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500吨机械炉排锅炉,相应配套1台余热锅炉,余热锅炉产生的过热蒸汽通过1台10MW汽轮发电机组,实现能源的综合利用。电厂以1回35kV线路接至上级开关站。电厂内10kV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1台机组经1台12.5MVA升压变以线变组单元接线型式升压至35kV母线。
2.3交货期限:2025年06月20日开始交货,30个日历天交货完成。具体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负责提供《供货要求及和技术规范》中要求的所有电缆设计、供货、运输、指导敷设、试验等相关工作。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
?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
?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
?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其他:无。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货物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05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