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沭阳县西圩乡人民政府的2026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西圩乡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第二批超长期国债)已经(宿农复〔2026〕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西圩乡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第二批超长期国债)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沭阳县西圩乡范湾、郝庄、后车、西圩、中陈5个村
2.2工程规模:面积0.2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建泵站1座、新拆建配套建筑物37座、新建防渗渠共2.614km、田间道路工程、田块整治及地力提升等。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026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西圩乡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第二批超长期国债)
2.7本标段预算价:5701219.97元,最高投标限价为5701219.97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1.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项目负责人 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相互任职(或工作);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有效期内;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1万元。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1投标报价(7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 说明: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2施工组织设计及能力:27分
4.3企业业绩:3分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1日 09:00至2026年10月27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链接])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链接]),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s://***:7082//jsztk/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3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链接])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①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0631523。
②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西圩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明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沭阳县西圩乡 | 地址:沭阳县学院路一号 |
联系人:陈静 | 联系人:蒋元荣、刘雪 |
电话:13905245232 | 电话:1515079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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