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丁烯-1高效、高通量换热器管式换热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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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丁烯-1高效、高通量换热器管式换热器(招标编号:NWZ260115-2109-10934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管式换热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项目丁烯-1高效、高通量换热器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管式换热器 | 2.000 | 台 |
| 2 | 管式换热器 | 1.000 | 台 |
| 3 | 管式换热器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取得省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至少为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具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许可证。证件均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具有生产能力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可作为母公司的制造厂,母公司可以使用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制造资质。如请购技术文件和资格评审条款描述不一致,以资格评审条款的要求为准。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卖方必须提供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石油、化工装置不少于2台内烧结高通量管换热器业绩,其中一台换热器直径大于或等于1.4m且成功运行4年以上;在石油、化工装置不少于2台高冷凝管换热器业绩,其中一台换热器直径大于等于1.6m且成功运行4年以上。以上业绩投标方须提供销售合同、技术协议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最终用户签字且盖章的用户证明(含用户名称、设备名称、投用时间、运行是否正常等情况说明信息)。投标人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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