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城西高铁新城供电工程(岩屋庙专线)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5)27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当阳市城西高铁新城供电工程(岩屋庙专线)项目
2.2、项目地点:当阳高铁新城
2.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计划从110千伏岩屋庙变电站建设10千伏2回路专线至高铁新城。主要内容为:1、新增10kV户外环网柜8V,2台;10kV户外环网柜6V,3台。2、新建10kV电缆线路3.62km,电缆采用ZC-YJV22-8.7/15kV-3x400。3、新建6孔顶管330米。4、新建电缆检查井4座。5、新建环网柜基础5座等。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654869.08元
2.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2.6、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材料(如有)所列全部内容。
2.7、质量目标: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交付招标人使用。
2.8、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具备原国家电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为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7、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近6个月(2025年5月~2025年10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联系人:刘园园 联系电话:1867172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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