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涧西区瀛洲街道希望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试剂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委托,就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涧西区瀛洲街道希望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试剂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涧西区瀛洲街道希望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试剂配送服务商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FDZB-F-2025-225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遴选需求:选取3家供应商负责涧西区瀛洲街道希望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试剂与其他相关耗材的供应,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遴选文件。
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每年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8、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遴选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标段的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遴选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遴选文件
1、遴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遴选文件的获取方式及地点:现场获取,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3、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备注:以上资料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每一页资料均应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应对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遴选公告期限
本次遴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9-6497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9-63637166
电子邮箱:hnfdly@126.com
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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