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JWL2609222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温岭市级应急救灾物资第二批(生活类)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条第2款 | 2.1投标人自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应急救灾物资供应项目业绩的(物资内容至少包含应急生活包),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 2.2投标人自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应急救灾物资供应项目业绩的(物资内容至少包含行军床),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 2.3投标人自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应急救灾物资供应项目业绩的(物资内容至少包含防潮垫),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 2.4投标人自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应急救灾物资供应项目业绩的(物资内容至少包含凉席),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上述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中须提供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截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合同签订时间须明确某年某月,否则该份合同不予计分;建议投标人将所涉及物资以醒目标识标记。 | 投标人自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生活类应急救灾物资供应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 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合同签订时间须明确某年某月,否则该份合同不予计分;建议投标人将所涉及物资以醒目标识标记。 |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条第6.1款 | 应急生活包: 1)整套所有配件齐全无缺失;外包装袋EVA衬垫、针织面料、拉链、织带、手柄等部件装配完整;各单件面料表面平整,无破损、撕裂、污渍;缝线均匀,包边整齐;各组件实物外观形态、规格尺寸目视与采购需求描述无明显差异,无肉眼可见粗制滥造缺陷的,得4-6分。 2)全部配件齐全;存在少量轻微外观瑕疵(轻微线头、局部轻微污渍,无破损撕裂),不影响实物装配完整性的,得2-3.9分。 3)配件缺失≥1件;或存在面料撕裂、开线、部件脱落等明显外观缺陷的,得0-1.9分。 | 应急生活包: 1)整套所有配件齐全无缺失;外包装袋EVA衬垫、针织面料、拉链、织带、手柄等部件装配完整;各单件面料表面平整,无破损、撕裂、污渍;缝线均匀,包边整齐;各组件实物外观形态、规格尺寸目视与采购需求描述无明显差异,无肉眼可见粗制滥造缺陷的,得4-5分。 2)全部配件齐全;存在少量轻微外观瑕疵(轻微线头、局部轻微污渍,无破损撕裂),不影响实物装配完整性的,得2-3.9分。 3)配件缺失≥1件;或存在面料撕裂、开线、部件脱落等明显外观缺陷的,得0-1.9分。 | |||||||||||||||||||||||||||||||||||||||||||||
3. |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条第6.5款 | 安全头盔: 1)外壳表面观感平整光滑;内衬织带装配规整;卡扣调节部件手动开合顺畅的,得0.8-1.5分; 2)外壳、内衬、织带装配齐全;外壳有轻微加工痕迹,卡扣操作手感一般的,得0-0.7分。 | 安全头盔: 1)外壳表面观感平整光滑;内衬织带装配规整;卡扣调节部件手动开合顺畅的,得0.6-1.2分; 2)外壳、内衬、织带装配齐全;外壳有轻微加工痕迹,卡扣操作手感轻微卡顿的,得0-0.5分。 | |||||||||||||||||||||||||||||||||||||||||||||
4. |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条第6.6款 | 雨衣、雨鞋(共2件): 1)雨衣面料目视平整,接缝、反光条粘贴规整;雨鞋表面手感顺滑,成型观感好;两件配件齐全的,得1-2分。 2)雨衣、雨鞋存在轻微表面加工痕迹,做工普通的,得0-0.9分。 | 雨衣、雨鞋(共2件): 1)雨衣面料目视平整,接缝、反光条粘贴规整;雨鞋表面手感顺滑,成型观感好;两件配件齐全的,得1-1.8分。 2)雨衣存在色差,接缝有跳线现象;反光条有气泡;雨鞋存在毛刺、凸起,成型不对称情况的,得0-0.9分。 | |||||||||||||||||||||||||||||||||||||||||||||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条第6.7款 | 储水桶、防汛吸水袋、撬棍 90cm、撬棍 120cm、救生圈、便携式工作灯、空调被(共7件): 1)样品材质、质量较好的,得0.8-1.5分; 2)样品材质、质量一般的,得0-0.7分。 | 防汛吸水袋、撬棍 120cm、便携式工作灯(共3件): 1)防汛吸水袋外袋无撕裂破口、缝线锁边整齐,无高分子树脂碎屑外漏;撬棍杆体无裂纹砂眼,端头加工到位,手握处无毛刺,无崩口;便携式工作灯外壳壳体完整,整体做工精良,无磕碰碎裂,按键、磁吸、方位灯等外露部件装配到位,按键按压行程清晰,回弹顺畅,无卡滞、塌陷、按不动、按后无法回弹的情况,得0.6-1分。 2)3件样品整体完整,但存在外观瑕疵,影响实物结构完整性:防汛吸水袋有线头,缝制存在缺陷,有破袋或漏料风险;撬棍表层防锈处理局部有划痕,有毛刺,手握处处理粗糙,不利于实际作业使用;便携式工作灯做工粗糙,外壳接缝明显,按键存在卡滞、塌陷、无回弹,按压失效等情况,得0-0.5分。 | |||||||||||||||||||||||||||||||||||||||||||||
6. |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条第7款 | / | 7.质保期承诺: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3年)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得1分,最多得2分,延长时间不足一年的不计入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免费质保期承诺,否则不得分。 | |||||||||||||||||||||||||||||||||||||||||||||
7. | 新增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条第2.1款“采购清单”备注 | / | 增加备注:本采购清单列明数量为预算对应的预估采购数量,合同执行过程中按实结算,中标单价固定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当充分评估预估数量与实际供货数量存在差异的经营风险,并将风险纳入投标报价综合考量。 | |||||||||||||||||||||||||||||||||||||||||||||
8. | 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条第3.1款“供货要求” | 1)供货期要求:中标人需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并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现场并落地就位。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 1)供货期要求:中标人需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并将货物运抵温岭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储备仓库并落地就位。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注:同步修改合同条款对应内容。 | |||||||||||||||||||||||||||||||||||||||||||||
9. | 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条第3.2款“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①采购合同生效,接到采购人通知具备实施条件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下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时,中标人应同时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若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付款次数和支付比例随之调整。②货物摆放到位验收合格、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在收到发票后60日历天内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 付款方式:①采购合同生效,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下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时,中标人应同时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若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付款次数和支付比例随之调整。②货物摆放到位验收合格、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在收到发票后60日历天内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注:同步修改合同条款对应内容。 | |||||||||||||||||||||||||||||||||||||||||||||
10. | 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条第3.3款第1)目 | 1)▲免费质保期: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不少于5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 1)▲免费质保期: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不少于3年(其中行军床质保期不少于5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注:同步修改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对应内容。 | |||||||||||||||||||||||||||||||||||||||||||||
11. | 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条第3.6款“验收”第2)目 | 2)采购人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行业专家参与验收,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对中标人所交货物抽样进行检测。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样品及采购文件要求,验收中发现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更换,交货期不得延误,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如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替换为合格产品或替换的产品再次检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列入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因中标人违约导致的所有损失,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上述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获得采购人认可,否则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予认可,前述所有检测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 | 2)采购人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行业专家参与验收,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对中标人所交货物抽样进行检测。抽样检测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到场进行封样,检测参数以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标“★”核心技术指标为主。 若中标人对初次检测结果持有异议,可申请复检;复检应当重新共同封样。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样品及采购文件要求,验收中发现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更换,交货期不得延误,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如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替换为合格产品或替换的产品再次检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列入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因中标人违约导致的所有损失,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上述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获得采购人认可,否则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予认可。履约验收根据温岭市有关文件及采购人实际情况执行。 | |||||||||||||||||||||||||||||||||||||||||||||
12. | 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四条“样品的递交要求”第3款 |
| 删除储水桶、撬棍(起钉撬棒90厘米长)、救生圈、空调被递交要求。 | |||||||||||||||||||||||||||||||||||||||||||||
13. | 修改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12条“违约责任”第12.2条、第12.5条 | 12.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货款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5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12.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货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5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
14. | 新增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12条“违约责任”第12.6条 | / | 12.6 货物质量违约梯度处置: ①属于轻微质量瑕疵,不影响物资救灾基本使用功能,优先采取修理、更换处理,不直接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②出现一般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全部更换合格产品;③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采购文件,致使不能实现救灾储备合同目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 | |||||||||||||||||||||||||||||||||||||||||||||
15.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函”格式第3条 |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 | |||||||||||||||||||||||||||||||||||||||||||||
16.3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10日 09:00:00分(北京时间) | 2026年11月17日 09:00:0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商务局
地 址:温岭市人民东路258号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011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路服务业大厦8楼
传 真:0576-86087802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冠茜、韩金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1761088、076-81761086
质疑联系人:吕玉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6-817610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联系人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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