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惠山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2026年)一标段共涉及1个板块,共计97台电梯(9层及以下17台,10-18层70台,19层及以上10台),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545.195万元(含设备价格,暂列金额9万元),包括:(1)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97台):金都花园(20台)、理想城市1-4期(4台)、怡和家园(10台)、长乐苑(40台)、嘉洲花园洋房(20台)、天一城A区(3台)。具体规格见技术参数表
2.2 交货地点:项目位于无锡市惠山区,中标人须负责将所供货物搬运、卸至本标段范围内各小区指定位置(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以标段范围内全部电梯完成验收取证及资料备案为准;包含电梯排产、生产制作、供货、安装调试等)。其中:(1)设备供货期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批次发货,收到发货指令后,应在30日历天内确保本批次货物到场;(2)单台电梯施工工期(从旧电梯拆除到新电梯安装调试结束并完成验收取证的期限):①16F(含)以上:30日历天;②16F以下:20日历天。逾期违约条款详见合同条款2.4 标段划分: 1 2.5 合同估算价(万元): 1545.2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本工程所属行业: 工业 2.6.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调试能力。(2)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中的最大速度满足本项目提升速度要求】;(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中的最大速度满足本项目提升速度要求】。(3)项目负责人资质:本项目要求配备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成员的在职员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T)》,并提供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个月指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4)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标段同一品牌出现多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若为代理商投标,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对制造商的相关要求,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及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5)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3年—2025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2)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共同投标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投标;(4)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成员的在职员工;(5)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具备与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和资质条件;(6)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料【如共同投标协议、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如有)、报价清单(汇总表及明细表)】须加盖联合体全部成员公章(或电子签章),其他资料至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8)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入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8 其他: 。3.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10月19日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9日13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8.其他要求9.发布公告的媒介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10.联系方式10.1 招标主体招标人: | 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惠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196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商业广场59-102 |
联系人: | 周晓晨、缪晓军 | 联系人: | 孙磊、周润杰、刘伶 |
电话: | 0510-83590891 | 电话: | 0510-88226300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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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孙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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