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昌吉州中心血站2026年试剂耗材项目(单一来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第1包复方甘油溶液、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浓氯化钠溶液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8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复方甘油溶液、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浓氯化钠溶液
标项二
标的名称:第2包血液保存液(Ⅰ)、0.9%氯化钠注射液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血液保存液(Ⅰ)、0.9%氯化钠注射液
标项三
标的名称:第3包乙型肝炎病毒 丙型肝炎病毒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型)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25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乙型肝炎病毒 丙型肝炎病毒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型)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
标项四
标的名称:第4包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计数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148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计数器
标项五
标的名称:第5包STAR一次性加样尖、血液处理机一次性使用附件、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79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STAR一次性加样尖、血液处理机一次性使用附件、血细胞分析用溶血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7607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拟采购试剂、耗材为专机专用,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及《血站技术操作规范》要求,血站须选择灵敏度高、特异性强的试剂耗材,该项目中的试剂耗材能够与我单位目前使用的采供血专用设备相配套,且厂家及供应商的诊断试剂灵敏度高、特异性强、产品质量稳定可控,在西北地区各血站使用率较高,已在诸多血站系统推广使用,得到普遍认可。其他产品不可替代,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获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标项一:山东威高输血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标项二:森尤斯卡比(广州)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标项三:西安元鼎体外诊断试剂有限公司; 标项四:乌鲁木齐诚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标项五:新疆三徕曼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标项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骏山路十号; 标项二:广州保税区保盈大道43号; 标项三: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富城大厦1704室; 标项四: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河坝前街11号宏大购物中心8层003号; 标项五: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商住小区S6幢4层商务办公408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徐笑
联系电话:15299986110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 138 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甘民祖
联系电话:0994-2517760
联系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47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张璐、张丹丹
联系电话:0994-2237888/18509947589
联系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9楼1915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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