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2025年第四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项目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立项文号为豫交规划函〔2025〕120号,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镇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世景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及“评定分离”模式开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平县2025年第四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项目
2.2 项目编号:E4113241324001619001
2.3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2.4 建设地点:镇平县境内
2.5 建设内容:对镇平县2025年第四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项目内包含的15个路段道路进行养护。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链接])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诚信库注册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市场主体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
此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三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提交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3)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11日18时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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