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心医院基因测序仪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00-02984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心医院基因测序仪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提高医院筛查中心疾病诊查能力,采购基因测序仪系统采购项目一套。 |
1、在临床上用于对来源于人体样本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和核糖核酸(RNA)进行测序,以检测基因序列,这些基因序列可用于辅助诊断疾病或疾病易感性。以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范围/预期用途作为评价依据。
2、可开展低深度全基因组测序、靶向捕获/多重测序、小型基因组测序、RNA测序、全外显子测序等科研应用,可开展胎儿染色体异常无创产前基因检测、胚胎植入前染色体异常检测、单基因遗传病基因检测、宏基因组检测等临床应用。
3、通量:单次运行可产出≥150G碱基的序列信息。
4、平台:配置两种规格芯片,满足不同业务需求。单末端测序模式 (SE) 下,高通量芯片(FCL)能满足≥500M 有效信号点,中通量芯片(FCS)能满足≥100M 有效信号点。
5、芯片:采用规则阵列技术,具有密度大,避免荧光信号交叉影响。
6、自样品放入基因测序仪后采用线性扩增模式。
7、数据质量:使用标准文库SE50,PE100, Q30≥85%。
8、检测模式:可提供一键测序模式。
9、还可提供与此所投设备适配的高通量基因检测试剂盒≥4种,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适配机型证明材料(以试剂盒说明书适配机型为准),并加盖试剂厂家和投标人公章。
10、可提供与上述高通量基因检测试剂盒配套使用的分析软件≥5种,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加盖软件厂家和投标人公章。
11、与所投设备适配试剂有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T13)检测试剂盒,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适配机型证明材料(以试剂盒说明书适配机型为准),并加盖试剂厂家和投标人公章。
12、NIPT、CNV-seq检测,在满足下机数据可覆盖产品所需数据量基础上可任意比例混样上机。
★13、承诺测序仪符合商务部发布的《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2025〕6号》要求,不涉及不可靠实体清单中的企业美国因美纳公司(Illumina, Inc.),不使用美国因美纳公司(Illumina, Inc.)的技术、品牌或任何相关产品。
14、基因数据分析一体机与网络有物理隔绝,可离线运行,实现NIPT、CNV等检测本地化存储、分析、出具报告。
15、基因数据分析一体机可内置的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基因检测软件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16、基因数据分析一体机可内置的染色体非整倍体和片段缺失检测软件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17、前置机CPU性能不低于Intel core i5 处理器,内存≥8GB,固态硬盘≥512GB。
18、服务器采用可扩展处理器,CPU核数≥20核,基本频率≥2.0G,缓冲≥37.5M,CPU数量不少于2块。
19、服务器硬盘:系统硬盘不低于960GB固态硬盘*2块,数据硬盘不低于4TB 热插拔硬盘*5块。
20、服务器内存≥384GB。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须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中心医院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38号
联系方式:0415-2590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1楼
联系方式:024-22895960
邮箱地址:414312003@qq.com
开户行: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01404201052504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超
电 话:024-2289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