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经济开发区新墨河河堤路工程(项目名称)新沂经济开发区新墨河河堤路(K0+000~K0+680)(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E320301038000124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沂经济开发区新墨河河堤路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新沂经济开发区新墨河河堤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批复、新经开审〔202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配套,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经济开发区新墨河河堤路(K0+000~K0+680)(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协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新沂经济开发区新墨河河堤路(K0+000~K0+680)
2.2 建设地点: 新沂经济开发区河堤路
2.3 建设内容: 新沂经济开发区新墨河河堤路(K0+000~K0+680)位于新沂经开区,北起生态大道,南至纬一路,长约1900米,宽7米,往南顺接榉树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涵洞、交通等。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新沂经济开发区新墨河河堤路(K0+000~K0+680)段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涵洞工程。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 185.863918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新沂经济开发区新墨河河堤路(K0+000~K0+680)位于新沂经开区,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涵洞、交通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因本项目包含多类施工内容,交叉工序繁多,对施工统筹、多专业协同管控要求高,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相关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 (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
a.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链接])。
b.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链接])。
c.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信用报告备案专用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67025912)。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 100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 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 的取值范围为: 65%~85%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 ;K2 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为: 93%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四: 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 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 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 A。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下浮率 K 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本工程下浮率 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 K 值为: ;K 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 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 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 95%~ 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 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Δ )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若在 A 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 A 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 C 值外)中随机抽取B | |||||||||||||||
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 30%之和下浮 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 K、下浮率 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 在 阶段抽取。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 Δ分类为 | |||||||||||||||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系数 K | 95%、95.5%、96%、96.5%、97%、97.5%、98% | ||||||||||||||
下浮率 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 | ||||||||||||||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3.4 (1)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 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100 分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9月21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月 15日 9 时 30 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链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2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大桥西路99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复兴北路与二环北路交会处东北隅金都华府商办楼1-607 |
联系人: 陈泓宇 | 联系人: 魏名威 |
电话: 13775955778 | 电话: 15190744011 |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 魏加耀 |
邮编: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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