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穆棱市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北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穆棱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穆棱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穆棱市建安煤矿面积为 2.1056h㎡。建设内容涉及:建筑物拆除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管护工程。穆棱市八面通镇清河村玄武岩矿面积为 2.4194h㎡。建设内容涉及:地质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拦石墙工程、被动防护网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管护工程。穆棱市兴源镇西村玄武岩矿,面积为4.5145h㎡。建设内容涉及:地质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拦石墙工程、被动防护网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管护工程”
2.3计划工期:2025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6日,共36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穆棱市。
2.5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招标控制价:7,982,408.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资质。(或原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施工)甲级),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考试合格证书C证)。
上述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穆棱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人:穆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3-313918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褚玉红 电 话:0451-88225577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庐山路30号湘江小区6栋1层 电子邮箱:hljsbwd@126.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