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鸾凤片区上源旅游宿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运营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光发科审[2025]317号、光发科审[2025]3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鸾凤君安振兴乡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光泽县鸾凤君安振兴乡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3799.489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光泽县鸾凤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提升改造游客服务中心面积3698.86m、旅游服务用房宿集用房面积5013.66m、旅游服务用房18486.34m、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499.6m、特色文化体验馆2200.30m。生态停车场3000m、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500m,提升改造共享农业体验采摘园138亩、田园音乐节场地面积1000m、原有内部旅游道路沥青硬化5km。建设数字化智能管理系统、充电桩、综合管网、灯光、照明等工程,配套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及概算;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运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光泽县鸾凤片区上源旅游宿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维护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测量范围包括: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测量工作、提供全部勘察测量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②设计范围:初步设计优化(如有)、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环保、绿色建筑、节能、智能化、供配电、电梯、照明、装饰装修、海绵城市、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室外总体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③施工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和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等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平整、临时设施、拆除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环保、绿色建筑、节能、智能化、供配电、道路工程、景观绿化以及施工图纸(含变更)所载明的及施工相关项目的工程施工及安装等,最终以经审核后的施工图及审核后工程量清单为准。④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准备及售后和保管。⑤项目运营范围:项目范围内双方共同确认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停车场、广场及其项目附属设施设备(如消防、给排水、供电、绿化、环境卫生等)、屋顶、建筑物外立面、田园、道路等,具体详见本项目《运营合作协议》。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⑦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⑧本项目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促进项目建设提质降本增效,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技术,实现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环节数据互通共享,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19187181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节点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2.7.1勘察测量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勘察文件能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测量文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2.7.5运营维护要求的质量标准:运营质量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运营合作协议》;项目合作期限内如国家、福建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规定执行;项目合作期限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4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或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根据建办市【2024】52号、闽建许函〔2025〕20号、闽建许(2025)2号,投标的相应建筑企业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根据关于进一 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 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运营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5)只允许一家单位承担运营任务,一家单位承担设计任务。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30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10-14 23:59:59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9095/gz/)%E6%9C%AC%E9%A1%B9%E7%9B%AE%E5%85%AC%E5%91%8A%E9%A1%B5%E9%9D%A2%E4%B8%8B%E7%AB%AF%E2%80%9C%E6%88%91%E8%A6%81%E6%8A%95%E6%A0%87%E2%80%9D%E7%95%8C%E9%9D%A2%E8%BF%9B%E5%85%A5%E8%8E%B7%E5%8F%96%E6%9C%AC%E9%A1%B9%E7%9B%AE%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4%B8%9A%E5%8A%A1%E7%B3%BB%E7%BB%9F%E4%B8%8B%E8%BD%BD%E8%AE%B0%E5%BD%95%E7%9A%84%E5%B0%86%E4%BC%9A%E5%BD%B1%E5%93%8D%E5%90%8E%E7%BB%AD%E6%8A%95%E6%A0%87%EF%BC%8C%E8%AF%B7%E5%90%84%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6%B3%A8%E6%84%8F%E5%8F%8A%E6%97%B6%E4%B8%8B%E8%BD%BD%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F%BC%81%E9%87%87%E5%8F%96%E6%97%A0%E8%AE%B0%E5%90%8D%E6%96%B9%E5%BC%8F%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D%BF%E7%94%A8%E6%96%B0%E7%82%B9%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8%BD%AF%E4%BB%B6(%E7%A6%8F%E5%BB%BA%E7%89%88)%E6%89%93%E5%BC%80%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5%BA%94%E6%A3%80%E6%9F%A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6%80%A7%EF%BC%8C%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A%94%E5%85%B7%E6%9C%89%E6%8B%9B%E6%A0%87%E4%BA%BA%E5%92%8C%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F%BC%9B%E6%8B%9B%E6%A0%87%E4%BA%BA%E6%B2%A1%E6%9C%89%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7%9A%84%EF%BC%8C%E9%A1%BB%E9%99%84%E6%8B%9B%E6%A0%87%E4%BA%BA%E5%AF%B9%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6%8E%88%E6%9D%83%E4%B9%A6%E3%80%82%3C/p%3E%3Ch3%3E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0- 31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9095/gz/)%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9B%3C/p%3E%3Cp%3E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建设部分为工程总承包部分中标合同价的10%;运营履约担保详见运营合作协议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和 ggzyfw.fj.gov.cn)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9095/gz%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h3%3E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泽县鸾凤君安振兴乡村有限公司 | |
地 址:福建省光泽县鸾凤乡十里铺村十里铺110号, | 邮编: 354100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0599-7922157, | 传真:/ |
联 系 人:黄女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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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1号金龙商住小区2幢3梯605室, | 邮编:352000 |
电子邮箱:/ | |
电 话:13024957052, | 传真:/ |
联 系 人:黄女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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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网 址:https://***:9095/gz%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colspan="2" width="593">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9-79552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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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 址:光泽县杭中路11号 | |
联系电话:0599-79216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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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 址: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15号 | |
联系电话:0599-79552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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