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村自来水智慧水务建设工程管网勘探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GK-F202508110004-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特立路48号
供应商(乙方):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马湖村创意天地三、四期创意工坊9号2层2号-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县农村自来水智慧水务建设工程管网勘探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县农村自来水智慧水务建设工程管网勘探服务采购项目 | 测绘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项 | 1 | 6536424.64 |
合计金额小写: 6536424.64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佰伍拾叁万陆仟肆佰贰拾肆元陆角肆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投标报价(总价):6536424.64元
分项报价:
序号 | 管径 | 勘探管道长度 | 单位 | 管道材质 | 探测类别 | 投标单价 (元/km) | 投标合价 (元) |
1 | DN100及以上 | 34.500 | km | PE管 | Ⅰ类 | 3355.98 | 115781.31 |
2 | DN100及以上 | 206.285 | km | 球墨管、钢管 | Ⅰ类 | 3355.98 | 692288.33 |
3 | DN100以下 | 556.631 | km | PE管 | Ⅰ类 | 3355.98 | 1868042.50 |
4 | DN100以下 | 550.000 | km | PE管 | Ⅲ类 | 7018.75 | 3860312.50 |
备注:含所有税费 | |||||||
合计: | 6536424.64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对长沙县农村区域约 1347.416千米供水管网进行探测和全面摸查,包括测管线起点、折点、交点、终点、分支点、变坡点和变径点的坐标和高程,阀门井的坐标、高程和井内设施,管道材质、规格,管线调查、管线探测,勘测成果资料整理、计算、展点、清绘、绘图、文档说明、检查修改,将管线数据上传至已建供水管网信息平台,并在平台进行展示。
2.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提供项目技术人员29人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号 |
1 | 项目负责人 | 黄吉来 | 高级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 测绘 | 201710011020043 244202241(00) |
2 | 团队成员 | 方景灏 | 工程师 | 工程测量 | 202125903 |
3 | 团队成员 | 谭粱 | 工程师 | 测绘 | HS09Z4413 |
4 | 团队成员 | 何辉 | 工程师 | 测绘 | 0003558 |
5 | 团队成员 | 朱鹏 | 工程师 | 测绘 | HS08Z3307 |
6 | 团队成员 | 朱灵 | 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工程 | 202202370750 |
7 | 团队成员 | 蔡超 | 工程师 | 给水排水 | B08203041100000020 |
8 | 团队成员 | 李清清 | 高级工程师 | 地理信息系统 | T0002021200355A |
9 | 团队成员 | 杜强 | 高级工程师 | 土地规划 | 420528198602272213 |
10 | 团队成员 | 许军 | 高级工程师 | 水利水电工程 | 黔高2310053020039 |
11 | 团队成员 | 徐莎 | 高级工程师 | 市政工程 | G1107580 |
12 | 团队成员 | 赵宪春 | 高级工程师 | 建筑学 | B131912071 |
13 | 团队成员 | 彭胜深 | 高级工程师 | 建筑工程 | A0624199101004156 |
14 | 团队成员 | 俞欣 | 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 | 2018001A |
15 | 团队成员 | 赵群 | 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 | (2019)934005450 |
16 | 团队成员 | 谢文兵 | 工程师 | 建筑学 | B08103050100000017 |
17 | 团队成员 | 戴斌 | 工程师 | 农田水利工程 | 2024C268268 |
18 | 团队成员 | 王西云 | 工程师 | 土地管理 | T0002017300127 |
19 | 团队成员 | 郭慧丽 | 工程师 | 土地管理 | T0002016300623 |
20 | 团队成员 | 张振 | 工程师 | 城乡规划 | F0012014301733 |
21 | 团队成员 | 赵永景 | 工程师 | 城乡规划 | A0302019300442 |
22 | 团队成员 | 李政 | 工程师 | 城乡规划 | A8052021300075 |
23 | 团队成员 | 谢保全 | 工程师 | 城乡规划 | T0002021300432 |
24 | 团队成员 | 倪珍 | 助理工程师 | 工程测量 | K22484594 |
25 | 团队成员 | 沈诗龙 | 助理工程师 | 工程测量 | K22484596 |
26 | 团队成员 | 郑建新 | 助理工程师 | 工程测量 | K22484599 |
27 | 团队成员 | 陈小峰 | 助理工程师 | 工程测量 | 243203228024410998 |
28 | 团队成员 | 石伟 | 助理工程师 | 工程测量 | 243203228024410997 |
29 | 团队成员 | 郑朝辉 | 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给排水 | G2307160066 |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发票号 |
1 | 全站仪 | 南方NTS-312LX | 1台 |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4412000000161013505 |
全站仪 | 科力达KTS-352R8 | 1台 |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4412000000161013505 | |
全站仪 | STS-722 | 2台 |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4412000000057940438 | |
全站仪 | DTM-152M | 1台 |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4412000000057940438 | |
全站仪 | RTS-112S | 1台 |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4412000000057940438 | |
全站仪 | NTS332 | 1台 |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4412000000057940438 | |
全站仪 | 三鼎STS722R | 2台 |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5432000000092670501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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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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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GNSS接收机 | A8 | 2台 |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4412000000057940438 |
GNSS接收机 | SR3 | 2台 |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4412000000057940438 | |
GNSS接收机 | 海星达iRTK2 | 2台 |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4412000000161013505 | |
GNSS接收机 | 中海达华星V200 | 3台 |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5432000000092670501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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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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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线探地雷达 | WGPR-200 | 2台 |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5432000000092670501 |
无线探地雷达 | WGPR-200 | 1台 |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5432000000119461608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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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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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1、因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中标供应商须为该项目配备不少于20名工作人员,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服务时间与地点
2.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下达任务单后180日历天。
2.2服务地点:长沙县境内,由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指定。
3、结算方法
3.1付款人: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
3.2付款方式:按完成工作量支付,每完成100km及以上(最后一次按实结算)中标人可申请付款,付款人每次支付完成工作量金额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验收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注: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计算日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3.3 在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抢修过程中或交底过程中发现探测成果偏差较大(单处位置点偏差达50CM算较大偏差,按管道外壁计算),视为中标人普查测绘成果不准确,中标人应按 5000元/处的标准向付款人支付违约金。如在项目服务验收合格后1年内发生,则在剩余服务费内扣除,不足部分,付款人可追偿。
3.4说明:
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费用包干,据实结算方式。
2、本项目工程量(管线勘探长度)为预估量,最终金额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管线勘探长度*中标单价。总结算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四、特别说明:
1、安全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标单位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险,并服从采购人的安全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按完成工作量支付,每完成 100km 及以上(最后一次按实结算)中标人可申请付款,付款 人每次支付完成工作量金额的 8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验收总金额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 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注:质保期为 1 年,质保期计算日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42001868608053022470)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双控帐户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10-11 —— 2026-04-09
五、服务地点
长沙县境内,由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指定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严格质量检查制度,逐级进行检查和验收,各测绘工序结束后未经检查部门检查,不得进行下 工序测绘,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质量把关体系,实施组自检、互检、项目检查、公司检查。
(2)外业按工作的流程由各探测组单独从进测区现场开始,完成资料分析、调查、探查、测量、数 据处理、管线图编辑、成果检查,形成一个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作业依据进行生产作业,如需改变,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办理。
1)探测组、测量组、内业数据处理组要严格按《自来水管线普查技术方案》及有关规定要求,对全部成果进行室内100%检查,野外按比例进行抽样自查,然后各小组交叉互查,同时做好记录上交核查;
2)明显管线点重复量测检查不少于明显管线点总数的5%,隐蔽管线点重复探查检查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5%,管线点重复测量不少于管线点总数的5%,实地对图检查量为100%,精度统计按要求进行;
3)隐蔽点开挖检查应在隐蔽管线点中均匀分布随机抽取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1%进行开挖验证。
(3)各工序按要求设置专职的检查员,检查员必须做到:不离现场,尽职尽责,对违章作业、不重视质量的现象及时纠正,并及时令其停工。
(4)各个测绘工序的生产人员必须自觉接检查人员的检查,严格执行检查人员的指示,确保成果质量。
(5)做好原始资料、成果生产过程资料和最终成果资料(包含质量检查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等)的管理工作。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严格质量检查制度,逐级进行检查和验收,各测绘工序结束后未经检查部门检查,不得进行下 工序测绘,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质量把关体系,实施组自检、互检、项目检查、公司检查。
(2)外业按工作的流程由各探测组单独从进测区现场开始,完成资料分析、调查、探查、测量、数 据处理、管线图编辑、成果检查,形成一个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作业依据进行生产作业,如需改变,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办理。
1)探测组、测量组、内业数据处理组要严格按《自来水管线普查技术方案》及有关规定要求,对全部成果进行室内100%检查,野外按比例进行抽样自查,然后各小组交叉互查,同时做好记录上交核查;
2)明显管线点重复量测检查不少于明显管线点总数的5%,隐蔽管线点重复探查检查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5%,管线点重复测量不少于管线点总数的5%,实地对图检查量为100%,精度统计按要求进行;
3)隐蔽点开挖检查应在隐蔽管线点中均匀分布随机抽取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1%进行开挖验证。
(3)各工序按要求设置专职的检查员,检查员必须做到:不离现场,尽职尽责,对违章作业、不重视质量的现象及时纠正,并及时令其停工。
(4)各个测绘工序的生产人员必须自觉接检查人员的检查,严格执行检查人员的指示,确保成果质量。
(5)做好原始资料、成果生产过程资料和最终成果资料(包含质量检查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等)的管理工作。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6)履约验收标准:
(1)严格质量检查制度,逐级进行检查和验收,各测绘工序结束后未经检查部门检查,不得进行下 工序测绘,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质量把关体系,实施组自检、互检、项目检查、公司检查。
(2)外业按工作的流程由各探测组单独从进测区现场开始,完成资料分析、调查、探查、测量、数 据处理、管线图编辑、成果检查,形成一个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作业依据进行生产作业,如需改变,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办理。
1)探测组、测量组、内业数据处理组要严格按《自来水管线普查技术方案》及有关规定要求,对全部成果进行室内100%检查,野外按比例进行抽样自查,然后各小组交叉互查,同时做好记录上交核查;
2)明显管线点重复量测检查不少于明显管线点总数的5%,隐蔽管线点重复探查检查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5%,管线点重复测量不少于管线点总数的5%,实地对图检查量为100%,精度统计按要求进行;
3)隐蔽点开挖检查应在隐蔽管线点中均匀分布随机抽取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1%进行开挖验证。
(3)各工序按要求设置专职的检查员,检查员必须做到:不离现场,尽职尽责,对违章作业、不重视质量的现象及时纠正,并及时令其停工。
(4)各个测绘工序的生产人员必须自觉接检查人员的检查,严格执行检查人员的指示,确保成果质量。
(5)做好原始资料、成果生产过程资料和最终成果资料(包含质量检查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等)的管理工作。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及时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乙方拒绝或未按甲方要求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拒绝开展相应验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逾期2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乙方已经收取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2、在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抢修过程中或交底过程中发现探测成果偏差较大(单处位置点偏差达50CM算较大偏差,按管道外壁计算),视为中标人普查测绘成果不准确,中标人应按5000元/处的标准向付款人支付违约金。如在项目服务验收合格后1年内发生,则在剩余服务费内扣除,不足部分,付款人可追偿。3、在实施方案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在实施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的,应书面征求甲方的同意。如乙方擅自更换实施方案确定的服务人员,应按10000元/人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违约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4、乙方管线普查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损失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赔偿。5、因乙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作违约论处,甲方收回乙方已经收取的全部款项,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工商登记公示地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法定代表人: | 周晟 | 法定代表人: | 青先波 |
委托代理人: | 无 | 委托代理人: | 无 |
附件列表:
- 长沙中标通知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