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5-C2-250093-GT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林县大丰镇东春村马槽庄至六毛庄道路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一、项目基本情况” |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120日历天 |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90日历天 |
2 |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覃工 | 卢工 |
3 |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采购需求一览表” | 3、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120日历天 | 3、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90日历天 |
4 |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 | 2、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扣除约定的预付款),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有资质的机构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 | 2、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扣除约定的预付款),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有资质的机构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 |
5 | 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中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 17.3工程进度付款 (1)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扣除约定的预付款),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有资质的机构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 17.3工程进度付款 (1)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扣除约定的预付款),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有资质的机构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 |
6 | 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中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 (9)有22.1.1.(7) 款行为的,可对承包人处以以下的违约金。 a.未按规定开工的,可处以5000元/天的业主延期损失偿金。 | (9)有22.1.1.(7) 款行为的,可对承包人处以以下的违约金。 a.未按规定开工的,可处以500元/天的业主延期损失偿金。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按以上更正内容执行,其它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上林县大丰镇银泉路2号
联系方式:0771-5258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六层
联系方式:0775-4568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家松
电话:0775-4568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