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农村联网道路-Y117乡道西大桥至河村公路(凤凰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龙建招2025-88B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农村联网道路-Y117乡道西大桥至河村公路(凤凰路)改建工程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泉市农村联网道路-Y117乡道西大桥至河村公路(凤凰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龙发改投资[2025]1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331181-04-01-731680,施工图设计已由龙泉市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龙交许﹝2025﹞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北起南秦大桥,南至山海大道(不包含利用站前大道及G528部分),建设道路全长约4.78km。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挡土墙及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中:凤凰路改建段,设计起点为南秦大桥桥头,沿现状老路及山体向南延伸,终点为规划站前大道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3+928.796,路线全长3928.796m,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标准路基宽度16m,局部过村路段路基宽度10~12m。设计速度40km/h,双向二车道,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凤凰大桥段,设计起点为528国道,向南设置9×30m凤凰大桥跨越龙泉溪,沿科伦大道老路至山海大道交叉口,起点桩号K4+785.674,终点桩号K5+637.124,路线全长851.45m,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标准路基宽度20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项目概算总投资49529.02万元,建安费概算22652.2019万元。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设计速度40km/h的三级公路标准,兼顾市政功能。其中凤凰路改建段采用双向两车道标准,标准路基宽度16m,局部过村路段10~12m;凤凰大桥段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宽度20m,设置大桥278.2m/1座,桥宽21.5米,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I级,桥梁设计使用年限:100年。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实施内容为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及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录3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2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zhejiangnew/ca_system.html%EF%BC%89%E3%80%82%3C/p%3E%3Cp%3E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网上提问”在线提交,并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12月18日16:30时(北京时间)。招标人将于2025年12月19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4)本项目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http://***/)。
7. 联系方式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578-7763596;通讯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广济街91号)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广济街91号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8号5楼
邮政编码:323700 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人:张伟娟 联系人:何仪、刘玲玲、叶珊纹
电话:0578-7769950 电话:0578-2028308、13757840020
备案单位: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浙江省龙泉市广济街91号
电 话:0578-7763596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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