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经评审,河北众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盈创筑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奥富建设有限公司、中厦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河北程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昌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建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的4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60%。①如大型企业投标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投标人声明拟分包企业为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如中型企业投标的应当出具《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投标人及拟分包企业的规模类型);③小微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未通过,作废标处理。
评审结果:因本项目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