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青营线(振江-石柱子段)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24-00130
项目名称:青营线(振江-石柱子段)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3000
最高限价(元):503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青营线(振江-石柱子段)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含缺陷责任期)以及后续验收服务等,其中拟勘察设计路面3.49公里、桥梁2座、钢护栏1517米。
(二)商务条款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完成服务并提供完整成果经甲方审核合格后60日内按照财政拨付进度进行支付。
★(4)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采购项目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2、供应商在勘察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3、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4、供应商在勘察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5、供应商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如果在其设计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供应商拥有供应商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 、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适用于招标项目。
上述标准、规范、规程等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按照标准和要求高者执行。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作业。
★(5)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2、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3、成果纸质文件按需提供。
4、项目完成后应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以备核查。
★(6)其他服务
1、热线支持:7*24小时。
2、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非联合体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公路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2)联合体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①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公路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③本项目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采购文件要求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设计相应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9日14时00分至2025年07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格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可以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黄椅山路 201 转盘南侧
联系方式:0415-51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信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62号1-16-15
联系方式:024-31529623
邮箱地址:lnxszbzx@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84362300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学盈、许福松
电话:024-3152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