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采购“面向锰超标水源的改性分子筛滤池除锰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现请各报价供应商按要求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水利工程、环境材料等相关专业背景的高级职称;项目团队应具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级科研项目、水务领域产学合作方面科研项目等业绩;
3.项目承担单位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平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工作内容
1.面向锰超标水源的分子筛高效改性方法与结构优化
以天然沸石类分子筛为基材,研究锰超标水质背景条件下改性剂的负载行为与活性锰氧化物的生成规律。分析分子筛表面锰氧化物负载量和催化活性影响因素,建立面向锰超标水源的分子筛高效改性工艺参数,确定最优复合配方与滤层构型设计,提升分子筛除锰的性能。
2.分子筛滤池的除锰效能与有机物污染关联性研究
重点研究pH、有机物浓度波动条件下,分子滤池对Mn2+与NH4+的竞争吸附行为,建立基于水质波动的选择性调控策略,实现两种污染物的协同高效去除。
3、分子筛滤池除锰关键技术示范应用
将本课题成果应用于福建省内存在锰超标问题的农村供水工程改造提升,处理效果达到技术研发预期目标,应用工程数量不少于一处。
4.服务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三、成果要求
1.2027年12月31日前提交技术研究成果报告1份;
2.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发表核心期刊文章1篇、授权专利1项。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附件1);
2.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3.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复印件、团队项目业绩及平台等证明材料;
4.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2);
5.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报价截止日期及方式
报价文件于2026年10月21日17:30时前送至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附楼五层,联系人:杨昊驰,联系电话:18262632823)。
注意事项:我单位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附件:1.“面向锰超标水源改性分子筛滤池除锰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报价单
2.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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