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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太仓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商用大飞机零部件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商用大飞机零部件项目(南地块)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市高新区南京新路北、德昌街西、中鸿路南、G15东2.工程规模:总投资120000万元,新建厂房及配套用房72000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商用大飞机零部件30万件。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3205850001001573004001 | 太仓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商用大飞机零部件项目(南地块)施工总承包 | 12169.12 | 太仓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商用大飞机零部件项目(南地块)施工总承包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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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约定分工责任;(4)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派遣;(5)联合体成员方承担的工程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程量的40%;(6)联合体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7)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4.其它要求:4.1 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等级范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系统中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5)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拟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4.3业绩要求:(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7000m2,单体最大建筑面积9000 m2,地下总建筑面积700m2,最大高度11.5m(檐口),最大跨度18m,合同估算价约12169.12万元。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三年内(2022年07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的金额)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为合格;(2)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该工程业绩必须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入库业绩,未经入库的业绩不予认可;(4)投标申请人未完整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4.4 资格审查其他要求:(1)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参与投标;(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规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须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人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
四、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
五、投标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0时30分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 |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2025-07-11 到 2025-07-16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58.211.58.96/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七、其他说明 |
1. 本项目为不见面资格预审项目,请各投标单位提前至“太仓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参加网上不见面资格预审,不见面资格预审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参加现场资格预审,请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登录 http://58.211.58.103:300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15 分钟。2.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要求,本项目对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房屋建筑总承包】综合考评等级为A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房屋建筑总承包】为B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符合减免条件(包括部分减免)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格式详见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未提供的视为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形,相应审查不通过。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资格预审时不作要求。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信用信息库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业绩等信息(含有效期)。并在制作电子文件时仔细检查电子文件中的企业、人员和业绩(包括各类证书扫描件)等信息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如因平台内信息未及时上传或更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等资料可以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的其他材料中,也可以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获取,从信息库获取的,相关要求同上。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全部邀请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不足9家时,重发公告。5.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评、定标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6.投标人对本次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7.凡涉及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的澄清、修改、提疑、回复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网站及招投标系统发布。请各投标申请人在资审截止日前随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或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查看可能发布的资审答疑及补充通知等,因投标申请人遗漏或未及时获知相关答疑及补充通知等的,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太仓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太仓市上海东路508号 | 代理地址: | 太仓市能源大厦11楼 | 招标人邮编: | | 代理邮编: | | 招标人联系人: | 韩茂 | 代理联系人: | 金成佳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 0512-33001667 | 代理联系电话: | 0512-53986657 | 招标人传真: | | 代理传真: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 代理电子邮箱: | 271287742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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