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结果公告 | |||||||||
| 【标段编号:65292425071700653001001】 | |||||||||
| 牵 头
单 位
概 况 | 中标单位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瑾 | |||||
| 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联系人 | 雷雨 | ||||||
| 单位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72号 | 电话 | 022-66308671 | ||||||
| 成 员
单 位
概 况 | 中标单位 | 山东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雪阳 | |||||
| 资质等级 | 轻纺行业(纺织工程)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联系人 | 郑海明 | ||||||
| 单位地址 | 济南市历山路48号 | 电话 | 13370578039 | ||||||
| 中 标
工 程
概 况 | 工程名称 | 沙雅新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棉花产业科技示范区50万锭棉纺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 |||||||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约107560.1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1#生产车间,1#、2#成品库,检测中心,1#原棉堆场,消防泵房水池,1#、2#门卫及上述周边的厂区道路、围墙、室外管网和绿化等,以上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采暖、通风、空调、空压、除尘、消防、给排水、机电设备安装(不含生产工艺设备)等全部工作内容。 | ||||||||
| 工程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工业园区 | 结构类型 | / | ||||||
| 层 数 | 地上 | / | 檐高 | / | |||||
| 地下 | / | 宽度 | / | ||||||
| 招标代理机 构 | 单位名称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609989033 | |||||
| 项目负责人 | 许瑞 | 证书编号 | ZTBXJ2025-0629 | ||||||
| 中标工程范 围 | 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压、除尘、工艺、总图、厂区综合管网及大门围墙的专业设计)、规划报批技术服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配合服务等。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 ||||||||
| 中标工程价 格 | 总价:339084003.28元(大写:叁亿叁仟玖佰零捌万肆仟零叁元贰角捌分) 其中:建安工程费:307464003.28元;设计费:1620000元;暂列金:30000000元 | ||||||||
| 中标工程工 期 | 273日历天 | 中标工程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一次性验收合格。 | ||||||
| 项 目 负 责 人 | 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管洪亮 注册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津1432019202000714 | ||||||||
| 施工负责人:胡刘洋;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津1122018201901065 设计负责人:袁帅龙;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43703206 | |||||||||
| 项目班子成 员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管洪亮;设计负责人:袁帅龙;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袁帅龙;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刘晓静;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李立伟;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董清明;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王富斌;工艺专业负责人:周奕;建筑专业主设人:张明哲;结构专业主设人:许家村;给排水专业主设人:任杨杨;暖通专业主设人:张丹;电气专业主设人:袁飞;设备专业主设人:华林林;项目造价负责人:张晓蒙;项目概算人员:王雪平;施工负责人:胡刘洋;项目技术负责人:沈祥;质量负责人:杨卓君;安全负责人:张雪;施工员:张文瑞、何华平、刘宏京、刘煜堃、陈明君;质量员:刘晓跖、贾超、刘影、高绍帅;安全员:毕琳杰、高文广、李龙超;资料员:骆茜伊、黄涛、孙雪;材料员:程欣、陈庆罡、孙宝财、王一博;标准员:师友涛;机械员:栾新振、陈肖;试验员:李楠、王永礼、尹奕;劳务员:孙环宇;造价员:张海涛;测量员:董宝昌。 | ||||||||
| 招标单位(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 2025年10月29日 | |||||||||
| 说明:1、本中标通知书由招标单位(人)填写,一式十份,交易中心备案留存一份,复印无效。 | |||||||||
| 2、本中标通知书未经招标单位盖章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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