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2025年燃气设施检测服务项目
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QQHE031700210012025
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2025年燃气设施检测服务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项目预算0.7万元,出资比例为100%,询比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2025年燃气设施检测服务项目
2.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项目预算:7000.00元
2.4 交 货 期:180天。
2.5 采购范围:采购燃气设施检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对市公司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测校准。
2.6 质量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项目如期履约的能力,能开具正规的专用发票,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满足本次询比要求;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不存在违规、违法现象。
3.2 供应商应提供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3供应商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响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3年(2022年05月起至2025年05月)行贿进行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响应。另外需提供2022年05月0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响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如在此期间发生行贿行为响应文件也将被否决),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未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内”,需提供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视为响应无效。
3.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
3.7本询比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6月23日9时至2025年6月27日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民航路211号)获取询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未领取询比文件不可以参加本项目响应。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民航路211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询比时间及地点
询比时间:2025年7月7日9时30分
询比地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民航路211号)
7.其他
7.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比公告、询比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有关本项目响应的其它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7.3本次询比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官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内部监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齐齐哈尔市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民航路21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52-6755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