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二中南校区新建工程项目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二中南校区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已经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株洲市二中南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株发改审〔2025﹞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市第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和市财政分年统筹安排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市第二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株洲市二中南校区新建工程项目检测 2.2项目地点:株洲市天元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8.66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为6350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856.41㎡,1#教学楼面积10905.42㎡,2#艺体馆面积4444.40㎡,3#科教楼面积16238.16㎡,4#教学楼面积8470.95㎡,5#食堂面积6405.80㎡,6#宿舍楼面积8078.81㎡,7#看台面积1009.31㎡,8#地下车库面积3775.39㎡,9#校门面积158.71㎡,10#垃圾房面积22.00㎡,11#门卫面积28.70㎡,12#门卫面积11.20㎡,13#地下车库3732.0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高中教学楼、科教楼(含图书室及功能教室)、食堂、艺体馆、学生宿舍、架空层及停车库、看台及风雨连廊、校门、垃圾站等,同时配套建设室外必要附属设施,并购置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及按国家标准配备消防、防雷、防震等安全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8711.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622.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846.19万元(其中含项目单位暂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13039.20万元,最终以相关部门审定为准,按实结算),预备费3242.92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部分检测、主体部分检测、常规材料检测、(具体详见检测工程量清单);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部分检测、主体部分检测、常规材料检测等。)提交合格的检测成果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自身及实际使用需求对相关招标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检测机构应根据建设单位书面通知的工程进度节点,在建设单位要求的周期内完成对应项目的检测工作。 2.6质量要求:本房屋检测项目质量等级合格;中标人出具的检测报告须经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认可;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验收,相关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应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地基基础,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证书暂未颁发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核准名单为准)。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825天内,承担过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1750㎡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考核依据,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3.2.5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技术负责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提供的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3.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址:https://***/)(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28686070。 8. 其他 8.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株洲市域外检测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项目招标阶段不作属地资格专项要求。中标后中标人须严格遵照株洲市现行相关管理规定开展本项目检测工作,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本项目无法完成正常竣工验收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全权承担。招标人有权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向中标人追究全部违约责任。 8.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3 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QQ:3562613576或0731-2810131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第二中学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博古山路728号 联系人:熊茵 电 话:16673313726 招标代理人: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1602室 联 系 人:文灿、唐杰、黄钢 联系电话:18673325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