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汽车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4-00839 项目名称:汽车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70963 最高限价(元):2970963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竣工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30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5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23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1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可以在公司远程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供应商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五路47号 联系方式:024-62615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409室 联系方式:024-88590861 邮箱地址:lnltzbdl@[链接]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334010102000017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浩、杨丰 电 话:024-88590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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