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创新中心项目物业服务单位遴选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丰科智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已完成丰台创新中心项目物业服务单位遴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为该项目发布如下资格预审公告,诚邀具备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资格预审。
2.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丰台创新中心项目物业服务单位遴选
2.2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标人承担丰台创新中心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丰台创新中心项目地上区域十栋楼宇(不含已售出楼宇及35-7号楼),包含自持楼宇内部公共区域、公共设备设施日常服务管理、出售楼宇内部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地下区域(除配电室、能源中心以外,包括数据中心、中控室、停车场等)及附属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上房屋共用部位及为维持本项目正常运营所需要的地上地下设施。以及36号地9号楼北侧31号及南侧37号地块现状绿地。
物业服务内容包含:
(1)对于自持楼宇,物业单位负责的范围包括:园区红线范围内,各独立楼座内部、外部的公共设施和设备等。主要有:中央空调及通风排烟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扶梯系统、消防系统、安全及环境管理、停车场及其它区域的日常管理;
(2)对于售出楼宇,由物业单位会同各楼宇业主或内部服务单位,设定合理工作界面,确保项目平稳运行。各楼宇内部服务单位负责的范围包括:各独立楼座内部专有部位专用设施和设备、绿化租摆、保洁、保安、接待/会服等。具体管理内容归属详见附件一《售出楼宇物业管理界面划分》;
(3)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房顶、外墙面、玻璃幕墙、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门厅等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公用面积和部位;
(4)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污水管、共用照明、通讯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备设施、电梯等所有机电及弱电系统;
(5)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6)公用绿地、花木、照明灯、建筑雕塑、广告标识系统、导视系统等的保养和管理;
(7)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包括各类出租的经营面积,如零售、餐饮、文化、运动场馆等商业区域;
(8)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和管理,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外墙面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9)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负责车辆系统日常管理及车辆信息录入,对车辆停放进行有序收费管理;
(10)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等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客户装饰装修工程方案的初步审验工作,以及为客户装饰装修工程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申报提供必要支持,包括提供基础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12)消防服务,包括项目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制定项目消防管理制度;
(13)制定预防火、防汛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4)从使用、维修、管理、安全、环保及保洁等不同角度,对使用的机电系统、空调系统、安保监控系统及自控系统进行运行调整;
(15)管理与项目相关的工程图纸、设备维修档案及各类资料等;
(16)负责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执行;
(17)负责协助甲方向业主、租户催收下列费用: ①物业服务费、押金(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押金、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等)及工程维修费等; ②代收代缴的能源费(水、电)等费用; ③其他相关的合理费用(加时空调费、车位租赁费、车位管理费、特约服务等);
(18)负责开展各类入园企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管家制度,搭建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在入驻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整合各类优势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
(19)负责项目展厅讲解、接待、会议室服务等工作;
(20)重大活动、会议、赛事保障工作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服务。
2.3 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拟定服务周期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形式。定期对物业公司进行合同履约审核,如未能达到的相应要求(如客户满意度、设备完好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可提前解约。
2.4 服务地点:丰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物业服务费收费方式:酬金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 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近 3 年以来(2022年1月1日至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申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 2022年1月1日至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至少承担过1项单个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公建类(非住宅、办公楼、产业园、科技园、商场、商圈、博物馆等;公园类除外)全委物业服务案例。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报名家数少于 7 家(含)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2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5年 08 月 07 日至 08 月 12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
5.3 发售文件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tendering.sinosteel.com)
5.4 方式:(1)注册登录:请投标人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tendering.sinosteel.com)“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投标人取得联系。投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在平台注册多个不同账户。
(2)文件获取:请投标人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③经办人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购买文件联系人、发票咨询:曹军、13302067067。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5 年 08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8 月 18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1层会议室。
6.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丰科智盛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9号楼西塔10层1003
邮编:100071邮编:100080
联 系 人:蔡先生联 系 人:曹军、隗功磊、张贺、杨俏、孔伟
电话:15801299479电话:010-62688384/8253
电子邮件:caojun@sstc20.com
2025 年 08 月 0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