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麻阳县“校园餐”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麻阳县“校园餐”食材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麻财采计20251019 3、采购代理编号:HH-ZFCG-2025-0109 4、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5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HH-ZFCG-2025-0109-01”、“HH-ZFCG-2025-0109-02”商务部分中人员配置、配送能力均修改为: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人员配置 10 1、投标单位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每人计2.5 分,最高计 5 分,没有不计分。(以上人员应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单位配备农残检验员的每人计 2.5 分,投标单位配备中级及以上食品检验员或食品检验工的每人计 2.5 分,最高计 5 分,没有不计分。(以上人员应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配送能力 16 投标人有合格的能正常使用(自有或租赁)符合相关规定的冷藏保鲜配送车,并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配备正常使用的冷藏保鲜配送车。符合要求的配送车每辆计2分,最多计16分。(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及车辆影印资料,机动车登记证中记载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不计分。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影印资料、租赁合同资料) 车辆影印资料指:车头、车尾、车辆侧面照片。 3、原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第二节技术商务要求中特别说明:前述“四、质量要求”中的表格或文字关于“执行标准、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或者指标”的描述,如果与“国家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描述不一致的,将以“国家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现更正为:前述“技术要求”中的表格或文字关于“执行标准、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或者指标”的描述,如果与“国家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描述不一致的,将以“国家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4、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地 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富州南路235号 (3)联系人:龙先生 (4)电话:13974539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益源上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城南街道大美华园 43 号二楼 (3)联系人:刘先生 (4)邮 编:418000 (5)电 话:0745-2244068、15580935768
